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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1日,时任法国文化部部长的让·雅克·阿亚贡力推了《阿亚贡法》的颁布,定义并鼓励企业及个人进行公益事业捐助。新法规定,对进行公益捐助的企业减免60%的公司税或营业税,减免幅度比过去提高10%,捐助最高额定为企业营业额的0.5%。此外,为鼓励私人捐助,新法规定减免捐助人应繳巨额财产税的75%,金额限制在5万欧元以内,分别减免捐助人个人所得税及可征所得税的66%和20%。该法的颁布,有力地推动了以政府为主导的公益捐助事业发展。
10月下旬,法国文化部公布了《法国公益事业捐助的发展与变化》报告。报告显示,该法颁布10年来,公益捐助总金额翻了3倍,从2004年的10亿欧元增长到2012年的30亿欧元,参与捐助的企业从2002年的2000个发展到2012年的3.2万个,就连原本规模较小的私人捐助,也从2004年的110万人次发展到2012年的540万人次。从这个总体结果来看,《阿亚贡法》对法国公益事业捐助的推动功不可没。
在《阿亚贡法》颁布之前,法国公益事业捐助并不像美国和英国那样普及。对于法国人来说,文化一直是一个“国家经营”的领域,公司与个人不主动介入,国家也没有明确的鼓励措施。《阿亚贡法》颁布10年以来,已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公益捐助。报告显示,现在有超过1/4的法国企业有对文化领域捐助的相关项目,截至2012年,已有26%的公益捐助用于文化建设方面,其中中小企业占捐助者的75%。
根据报告,在文化领域,受捐助最多的是音乐(39%),其次是博物馆与展览(19%)、舞台艺术(19%)、摄影与影视(10%)、文化遗产保护(10%)、造型艺术(7%)、出版与文学(4%)及艺术品购买(4%)。值得一提的是,《阿亚贡法》鼓励企业对国宝保护提供捐助。资料显示,对于购买国宝供公共文化机构收藏、展出的企业,公司税一律减免90%。10年来,法国企业共购买和保护总价值超过1.7亿欧元的重要文物67件。例如,在公共津贴和包括Smoby公司、Lusis公司在内的50家公司公益捐助的帮助下,库尔贝奥南斯博物馆购下了法国画家居斯塔夫·库尔贝的画作《维钦托利的橡树》。此外,为了让下一代能延续对于文化等方面的公益捐助、学会给予,法国在巴黎的某些地区开设了慈善课程,从小就告诉他们,如何用自己的绵薄之力改善周边环境。
报告还指出了法国公益捐助出现的几个新的发展趋势:跨领域的公益捐助越来越受到企业及个人的重视,比如文化与教育、社会行动等相结合的活动;越来越多的个人加入到公益事业捐助的行列中,尤其是对文物古迹的维修保护,例如,2010年卢浮宫博物馆为购买文艺复兴时期德国画家老卢卡斯·克拉纳赫的《美惠三女神》画作,公众纷纷慷慨解囊;很多企业更加愿意围绕某一个项目进行可持续的合作捐助;个人及企业也越来越多地借助众筹这一新形式,通过网络,面向大众集资,以支持包括灾难救助、艺术活动、创业融资、软件开发、科学研究等个人或群体活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