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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韩国总统朴槿惠宣布“文化隆盛”为其政府三大执政纲领之一,韩国文化主管部门推出了一系列新政。无论是其法律法案的制定,还是文化惠民政策的出台,无不突出对文化“疏外”阶层的关注。
文化“疏外”阶层一词在韩国专指由于经济、社会、自然等原因无法或很难参与文化生活的人群。这一人群主要是基本生活保障金领取者和低收入阶层。在韩国政府针对文化“疏外”阶层推出的各种措施中,发放“文化乐享卡”被外界认为是普及面最广、效率最高的方式。
文化乐享卡将于2014年2月开始向文化“疏外”阶层发放。
发放方式:文化乐享卡以家庭为单位发放,每个家庭每年可获得1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70元)补贴,如果家庭中有青少年,则可申请5万韩元的额外补贴,每个家庭最多可以申请5个青少年补贴名额。
文化乐享卡的申领程序非常简单,可以直接通过网络申请办理。没有上网条件者,也可以在居住地附近的居民中心申请领取。
支持内容:文化乐享卡支持的文化消费内容非常多样化,包括电影、戏剧、音乐剧、音乐会等各类舞台演出,展览展示会,音像制品以及图书等多种内容。 在全国范围内加盟文化乐享卡项目的演出、电影观看场所和音像制品、书店等文化机构,持卡人可以使用该卡直接进行结算。在网上使用时,也可在加盟的网上商店直接进行结算。
此外,卡片中存入的资金在到期未使用的情况下无法兑换现金或作他用的规定,保证了乐享卡真正被申领者用于文化消费。
立法背景: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文化乐享卡制度是建立在一系列文化立法基础上的。
2013年末,韩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文化法案,这些法案的共同特点之一便是强调保障国民的文化权利。《文化基本法》首次对国民文化权进行了明确规定,通过保障国民自由参与文化艺术创作、参与文化艺术活动的权利,为形成“以需求者为中心的文化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基础。《地方文化振兴法》、《激活文化艺术援助法》、《大众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法》3项法案则从不同角度诠释了韩国政府的决心。
前身:文化乐享卡是在之前推行的“文化利用券(又称文化代金券)”“体育利用券”“旅游利用券”的基础上形成的。新的“文化乐享卡”将三者合并,形成“一卡通”发放给民众。自2010年推行以来,文化利用券制度在韩国国内取得了巨大成功。据统计,截止到2013年底,文化利用券的申领人数超过160万人,利用率超过90%,为“文化乐享卡”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