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杰 文/图
也许在大部分不熟悉美国的中国人眼里,美国大部分城市,包括一些名声很大的城市,都不算城市,只能算农村——因为没有林立的高楼,也没有车水马龙的闹市。波特兰则是很符合中国标准的城市:人口稠密,高楼成群,商业繁荣,时髦玩意儿多。
在我眼里,波特兰很有个性。气氛让人放松,既有大城市该有的时尚信息,又有小城市的安宁和便利;既有点儿旧时代慢条斯理的优雅,也有点儿新时代铺张扬厉的前卫;有点儿拘谨、保守,又有点儿宽容、叛逆,就像那些在街边读书的姑娘。
很少有大城市能让人在繁华热闹地段的室外找到一个舒服的角落静心读书,但是波特兰就行。
在我去过的美国城市里,没有哪个城市比波特兰的流浪汉、街头卖艺者更多,几乎每个街角都有一个卖艺人或一个卖艺的小乐队。
河边、街边的草地上,随处可见席地而卧的流浪汉,而且大部分看起来高枕无忧。我想,这样的现象得有几个条件:城市环境要好,气候要宜于户外生活,市民要宽容,警察要好说话。这样的城市,我以前只在巴西见识过。
一对学生模样的年轻人坐在街边,身前摆着一块从纸箱上撕下来的纸板,上面写着:“旅行中,破产了。”纸板旁边放了个纸杯,一人手里端着一杯星巴克咖啡,一边喝着,一边谈笑。两人毫无那种悲惨万分、低声下气的乞讨者气息,一派“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超然态度,完全不担心过路人是否能理解他们二人破产和波特兰市民的关系。
在波特兰的鲍威尔书城——美国最大的书店逛的时候,我在电脑书籍专区碰巧看到书店收藏的苹果公司专做电脑的年代的产品线。书店陈列古董苹果电脑也许不是巧合——乔布斯是波特兰里德学院肄业生。
波特兰一个朋友的孩子马上就要考大学了。她谈起里德学院,笑呵呵地说“太野了”,表示不希望孩子去那里读书。不过,像乔布斯那样喜欢穿印度袍子、光脚到处走、身上老是臭烘烘、对朋友圈乱象视若等闲的年轻人,在波特兰读大学倒是得其所哉。
链接:波特兰是俄勒冈州最大城市,也是美国西北地区仅次于西雅图的第二大城市。波特兰与苏州是友好城市,因此市内建有一座名为“兰苏园”的苏州园林,语意取自波特兰的“兰”字,以及苏州的“苏”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