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驻湖北记者徐超 王永娟)湖北省文化厅近日联合湖北省财政厅对2012年、2013年全省有关文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据悉,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将历时一年,分自查、重点检查、整改3个阶段,主要针对省内各市、县级文化局的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审核、审批和管理情况,市、县级财政局的有关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本级负担资金落实和资金拨付情况以及专项资金使用单位的项目申报、实施、财务及资产管理、项目绩效和资金决算等情况。
湖北省文化厅、湖北省财政厅将成立6个省级联合检查组,对文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有关项目的财务会计检查和项目建设现场核查等。
检查期间,湖北省、市级检查组将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各地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存在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地区,实行连续跟踪督促或工作通报,确保整改及时到位。对资金管理中出现问题的地区,将减少或取消有关奖励资金和文化专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