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驻河北记者李秋云 实习记者杨国勇)河北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型城镇化中的文化传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即坚持文化传承原则,保护历史文化,延续发展脉络,建设有历史记忆、地域风貌、人文特色的城镇和乡村。
河北是文化大省,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近日召开的河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指出,要着力打造凸显文化内涵和中国元素的现代城市,增强城市文化内涵,重视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在建筑上体现中国元素,吸收懂文化艺术的人才参与搞规划、审建筑,更好地彰显特色和品位,走出一条正确的发展路子。
《意见》指出,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要塑造城镇文化特色,建立传统优秀文化传承体系,保护文化遗产和自然生态景观,延续城镇历史文脉,努力建设有记忆的城镇。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程,对历史建筑、传统村落和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普查鉴定、建立名录、登记挂牌,分级分类制定保护措施,纳入保护规划。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千年古县、千年古镇、千年古聚落申报保护工作。推进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搞好城市设计,明确城市风貌特色定位和空间总体框架,合理控制建筑体量、高度、材质、色彩,突出建筑文化和艺术性。建筑方案设计充分融入中国元素和燕赵文化,体现地域、人文、环境、资源特点,注重自然与环境保护、资源与能源集约利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弘扬历史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城镇居民道德素质。
《意见》还提出健全和完善城镇公共设施配置标准,根据城镇功能和人口数量,统筹布局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医院、养老、文化、体育、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免费开放文化、体育、休闲等公共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