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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文化报 >  20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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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与法律”学术研讨会举办

    本报讯  (记者刘修兵)10月15日至18日,由中国博物馆协会主办,陕西省博物馆协会与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承办的“博物馆与法律”学术研讨会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全国40多名博物馆学和法学方面的专家和学者,就进一步完善文物博物馆法律法规体系、提高博物馆管理的法制化水平、促进博物馆事业健康发展等问题展开讨论。

    “随着博物馆事业的蓬勃发展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实施,我国博物馆的法律建设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与博物馆的关系也前所未有的紧密。”国家文物局副局长、中国博物馆协会理事长宋新潮表示,应加强和完善博物馆立法工作,优化持续健康发展的法律环境;依法对博物馆进行监督管理,营造规范有序的法治氛围;树立学法知法用法的观念意识,自觉有效维护博物馆合法权益。

    截至2013年末,全国博物馆总数已达4165座,博物馆正在加速融入社会,博物馆之间、博物馆与社会之间的各种交流日益密切,博物馆参与各种社会活动、社会关系的频率日益提高。全新的形势对于博物馆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规范博物馆日常业务活动中的合同文本,正是利用法学知识强化博物馆管理的一个有效手段,有利于规范博物馆各类业务活动的程序和方式,有利于规避博物馆业务活动中的各类法律风险,有利于维护博物馆合法权益,更有利于促进我国博物馆的管理走上法制化的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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