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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三千文化”与立县之本




 中国文化报 >  201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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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三千文化”与立县之本

    上甘棠古村全景

    欢聚千家峒——中国瑶族盘王节活动盛况

    谢 兰

    湖南江永县位于湘南边陲,处于楚文化与少数民族百越文化的交汇地区,楚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相互交融,佛教文化与道教文化相互渗透,共同孕育了奇特的“三千文化”(千年古村上甘棠、千古奇字女书、千年瑶都千家峒),拥有着众多的文物古迹和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如何保护、传承好这些文化遗产,十分重要。

    科学规划,分类保护

    江永瑶文化底蕴厚重,文化遗产富集,有历代形成的古庙、楼、阁、塔、碑、桥等文化古迹100多处,其中允山玉井古窑址、龙虎关古战场、黄巢墓、桃源书院等古遗址几十处,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全县共登记有不可移动文物99项。近年来,江永县委、县政府认真落实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有关政策,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有效展开,江永县设立了“三千文化”保护管理处,设置专职岗位,负责“三千文化”保护项目申报、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招商引资、上甘棠景区建设等方面工作。通过采取科学规划、分类保护、政策支持、广泛宣传等措施,深入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保护各级历史文物和众多历史文化遗迹。

    “三千文化”保护管理处的成立,在不断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2年高家古建筑群、兰溪古建筑群、桐口古建筑群、清溪文昌塔、潇浦层岩等10处被省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允山玉井古窑址、“湘贺古道(江永段)”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今年4月江永县兰溪瑶族乡兰溪村(上村、黄家)被国家住房和城乡保障部、国家文物局公布为第6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兰溪村古建筑群被省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兰溪洗泥节”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今年6月上甘棠传统村落保护,被纳入国家住建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重点扶持(全国270个村、全省28个村落)之列。

    遗产保护,人人参与

    10月15日,江永县人民政府召开历史文化名村(古村落)保护调查申报座谈会,县政府副县长谭美池指出:一要摸清底子,二要采取措施,三要因地制宜,加强保护工作。县文广新局局长、县“三千文化”保护管理处主任谢明尧就做好历史文化名村(古村落)调查申报工作提出意见,在乡镇调查申报的基础上,县组织评审,组织专门班子对重点村落进行复查。

    文化遗产保护,人的因素至关重要,需要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文化遗产的认知度和自觉参与保护的意识,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保护文化遗产的自豪感,真正做到社会公众自觉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从而达到有效保护文化遗产的目的。在有关部门的宣传和倡导下,全县文化遗产保护深入人心,形成了人人想保护、人人愿保护的氛围。

    江永县底铺村有820多人口,近几年,在党的富民政策鼓舞下,生产发展、农民生活明显改观。村支两委引导村民捐款近20万元,将始建明末清初的古戏台和相公庙修复,3组村民周立成(牵头人)捐款最多,达6800元。10月6日,该村举行古戏台、相公庙修建落成暨庆“国庆”舞狮盛会,观看人数达6000多人次。

    此外,夏层铺镇高家自然村、马蹄村、汝泳村、石枧自然村,抢救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协调发展,相得益彰

    文化遗产保护不考虑经济效益,保护工作难以为继。发展旅游是一种综合性的保护方式,使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协调发展,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近两年,江永县将文物保护工作列为办实事项目,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的结合,努力做到既保护文化遗产,又实现与人的和谐相处,积极探索和实践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旅游发展、改善民生之间的有效结合途径,道县濂溪故里、江永上甘棠古村落、零陵周家大院先后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与新农村建设、文化建设和旅游建设“四结合”示范点,省文物局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了重点扶持。

    通过解决进村路面拓宽、古村河道治理、电网改造、古民居修缮、“穿衣戴帽”、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修建游客服务中心、高标准公厕、停车场、古村门楼等,将上甘棠古村创建为国家AAA景区。旅游环境得到改善,第三产业的发展提高了当地人们的生活水平,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也有了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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