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湖南记者 张 玲 通讯员 张 涛
“读有书屋,唱有设备,演有舞台,跳有广场,看有影厅,办有经费”,在湖南省长沙市广大农村,村民家门口的文化福利日益丰厚。作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全国10个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地区之一,长沙市结合自身实际和群众的文化需求,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农村文化设施延伸到家门口
建成于去年12月底的长沙县榔梨街道金托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拥有占地约2000平方米的文体活动广场和一个小型舞台,还建有图书阅览室和器乐室等相关文化活动室。建成以来,已承办了3次村级大型文化活动,几乎每晚都有上百位村民来此娱乐健身。榔梨街道文化站站长裴宏告诉记者:“榔梨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很高,开始村里没有大场地,大家就在家门前的稻场跳舞。现在整个街道有4个文化广场,面积最大的陶公庙广场晚上最多时有800人一起跳健身操。”
去年5月,长沙市出台政策,对每年建设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数量提出了硬性要求,并将其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和绩效考核,并对乡镇和村两级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面积、功能布局、公共服务、队伍建设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这项举措受到了长沙市民,尤其是广大农村群众的欢迎。为了解决村里没有大型文化活动场地的问题,长沙县春华镇官塘村村民于建佳牵头,有的村民捐钱,有的拿出了自留地,有的捐油漆、钢筋等建筑材料,还有的义务参与劳动。长沙市和长沙县两级政府分别给予了资金支持,并配送了健身器材,最终促成了官塘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落成。
长沙市文广新局局长杨长江告诉记者,长沙市每建设或提质1个乡镇文化站、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市财政都有一定金额的专项补助,区县财政则按照1∶2的比例给予配套资金。长沙市127个乡镇共建有标准化乡镇文化站86个,1242个行政村建成标准化的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390个。
专业文化人才配备到位
为了充分运用遍布乡村的基层文化设施,长沙市积极创新基层文化人才配备和引进方法,避免了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闲置,让花大力气建起来的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转”起来。
长沙市积极开辟文化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推行文化专干雇员制,近两年面向全国招考文化专干60余名,并积极落实乡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据了解,目前,长沙市每个乡镇文化站配备文化专干2人以上,每个村配备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此外,长沙市还不断加强基层文化队伍的业务培训,近3年来共培训文化站长和文化专干3000多人次,造就了一支爱文化、懂文化、会管理、能组织的基层文化专干队伍。
今年29岁的罗芳是长沙市宁乡县历经铺乡紫云村文化管理员,每天傍晚6点多,她总是提前调试好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音响等设备,为晚上来中心跳广场舞、开展文化活动的村民做好服务,一直到晚上9点多,人们全部散去,她才结束一天的工作。“虽然有些辛苦,但这份工作能给身边的村民带来切实的快乐,我很知足。”罗芳说。
群众登台一展风采
长沙市各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除了每年固定的文化活动经费外,每举办一次大型文化活动,还能得到额外的经费补贴。
4月2日,长沙县第二届村(社区)文化艺术节在榔梨街道金托村文体活动广场举办,由当地群众自编自演的特色节目吸引了十里八村的观众。记者了解到,2014年,通过长沙县首届村(社区)文化艺术节的举办,该县共开展村(社区)艺术节95场次,让3万多名老百姓走上舞台一展风采,“群众创、群众编、群众导、群众演”成为艺术节的主旋律。
于建佳至今清晰地记得去年11月27日在官塘村新建成的文化服务中心举办的村文化艺术节,200多名村民当上了“演员”,舞龙、小品、长沙山歌、三句半……节目形式多种多样。“很多临近乡镇和村子的人赶来看节目,村里很多人家都忙着接待来看节目的亲戚,热闹得就像过年一样。”于建佳说。
按照“建得好、管得住、用得上”的原则,长沙市坚持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并重,明确了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标准,对其开放时间以及举办大型文化活动、单项文体活动和展览、培训、讲座等活动的次数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建立了绩效评价制度和奖优罚劣制度,还引入了社会评价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