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驻浙江记者骆蔓)2005年5月至6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对做好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6次重要批示。在这一系列对浙江非遗保护传承发展重要批示精神指导下,浙江非遗保护工作10年来蓬勃发展,创造了非遗普查“浙江模式”、非遗名录“浙江现象”、非遗传承“浙江经验”,在全国较早进入建设非遗馆等文化“四馆”时代。
近日,浙江省文化厅在杭州浙江美术馆召开学习实践习近平同志浙江非遗保护重要批示十周年座谈会。来自浙江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委统战部和有关高校代表,以及非遗保护专家、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等,围绕进一步贯彻落实批示精神、推进浙江非遗保护工作发展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座谈。
座谈会上,宁波市文广新局、龙泉市委宣传部、浙江省博物馆、永嘉县昆剧团、西泠印社、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与绍兴莲花落、畲族民歌、海盐骚子的传承人,分别从各自工作实际和切身体会出发,重温了习近平同志关心支持非遗等文化工作的点点滴滴。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是浙江非遗工作10年来走在全国前列的思想保证,是优秀传统文化系列论述精神宝库的重要内容,奠定了浙江非遗保护事业干在实处的基石,指明了非遗保护事业前进的方向,加快了非遗保护事业持续发展的步伐。
浙江省文化厅厅长金兴盛表示,未来10年,要继续以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推动浙江非遗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率先发展,进一步开创浙江非遗保护工作新局面。在非遗事业发展进程中,正确处理好非遗保护与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与城镇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形成具有独特魅力的历史文脉和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
另悉,由浙江省文化厅主办、浙江美术馆承办的“我们的精神家园——浙江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图片展”5月20日至30日在浙江美术馆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