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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国(深圳)文化科技周将亮相第十一届冬季文博会
2014年度文化科技优秀企业、文化科技高新产品参评指南
文博会“1+N”系列展再创新高




 中国文化报 >  201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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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文化科技优秀企业、文化科技高新产品参评指南

    1.评选项目

    A类(2014年度文化科技优秀企业):遴选100家文化科技企业入围参与评选,最终评出30家年度文化科技优秀企业。

    B类(2014年度文化科技高新产品):通过各类综合考量评选,最终评出30项高新产品。

    评选完成后,由中国文化科技周组委会、中国(深圳)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联合在今年12月11日“中国(深圳)文化科技周”上发布《2014年度文化科技优秀企业、文化科技高新产品推荐目录》。

    2. 参评范围

    (1)2014年度评选对象必须是主业从事文化演艺装备研发、生产与工程集成,在中国正式注册、开展合法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企业的产品、项目;企业或者产品、项目所在的企业热爱文化科技产业,积极拥护党和国家对于文化科技产业的方针政策;评选对象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符合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原则。

    (2)评选对象(不包含评选B类)近3年的主营业额增速显著。

    (3)评选对象在文化领域取得了优异成绩、做出过突出贡献,在规模、产值和投入产出比方面,均在同行业名列前茅;与市场联系紧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4)评选对象在创新开发方面取得了具有全国代表性的成果,包括以下特点至少一项:采用科技新成果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开发文化资源的新路径新方法、开发新的商业模式和路径、创造新的文化科技产业产品和服务门类、树立新的文化科技产业品牌和衍生产品、拓展海内外文化科技产业市场和开展对外贸易等,以及在文化演艺科技领域具有代表性、领先性的产品。

    3. 参评指标

    A类:2014年度文化科技优秀企业

    (1)成长性。企业年度经济效益,包括生产成本、主营业收入、主营业务利润等各项经济指标及其增长情况;

    (2)创新性。主导产品或服务的文化科技水平,及其生产技术或营销手段的创新程度,拥有原创知识产权的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及影响力等情况;

    (3)示范性。企业经营模式及主导产品对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发展应用的推广价值。在技术研发和行业标准制定方面具有重要话语权;

    (4)美誉度。在行业内具有较大知名度与口碑,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主要考量企业获奖情况、商标认证情况、媒体报道情况、社会效益等。

    B类: 2014年度文化科技高新产品

    (1)独创性。产品和服务功能独树一帜,具有独创性;

    (2)满意度。消费者对产品、技术需求的满意程度;

    (3)价值性。产品兼具实用和审美价值,能产生较高经济效应和社会价值;

    (4)品牌性。产品建立在强大的品牌至上,品牌效益突出,具有示范、带头作用;

    (5)市场性。具有明显的市场定位,并且与同行同类型产品相比,市场占有率处于领先地位。

    4. 申报材料

    2014年度文化科技优秀企业、文化科技高新产品评选工作实行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

    申评的企业和产品应符合《2014年度文化科技优秀企业、文化科技高新产品参评标准》的有关规定。

    符合本年度评选范围内容的企业和产品,进行申评时应向技术与评选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按下述要求组织申报资料:

    A类:参评2014年度文化科技优秀企业需提交以下资料:

    (1)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2014年度中国文化科技优秀企业评选申报表》,独立装订成册。 

    (2)法定代表人申请评选申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其他证明(如:当地文化或主管部门推荐函,相关获奖凭证复印件、媒体报道集以及参与需要做出说明的相关资料)。

    (5)上述证件中由企业出具的须加盖企业公章。

    B类:参评2014年度文化科技高新产品需提交以下资料:

    (1)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2014年度中国文化科技高新产品评选申报表》,独立装订成册;

    (2)法定代表人申请评选申明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产品注册商标证书(注册商标变更证明)复印件;

    (4)企业执行生产和产品质量管理的国家、行业标准目录;

    (5)企业执行生产和产品质量管理的企业标准文本原件;

    (6)有效的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7)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主要参数测试报告(若有)复印件;

    (8)申评产品使用说明书原件;

    (9)申评产品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10)申评产品的专利证书(若有)复印件;

    (11)申评产品的获奖证书(若有)复印件;

    (12)其他证明(如:当地文化或主管部门推荐函、相关获奖凭证复印件、媒体报道集以及参与需要做出说明的相关资料);

    (13)上述证件中由企业出具的须加盖企业公章。

    上述两类申报资料须真实、有效,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并按要求加盖申评企业、产品所属企业公章;一式10份,电子存储文件1份。

    5. 参评方式及流程

    (1)申报表及参评标准文件下载:可在中国文化传媒网下载申报表(网址:http://gd.ccdy.cn/news/toutiao/201508/t20150826_1138095.htm);可在组委会对外公共邮箱下载(邮箱:zgwhkjz2015@sina.com,密码:vip888);可致电组委会办公室申领(以邮件形式发送,联系人:唐女士 0755-25318066); 

    (2)申报材料提交:纸质版资料请快递至专家评审委员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06号石厦文化馆6楼601室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战略发展中心唐艳琴(收),邮编:518048,电话:13924665530);电子版申报材料请压缩打包发至组委会邮箱(邮箱:zgwhkjz@sina.com);

    (3)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0日;

    (4)评选方式: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突出业绩和贡献,采取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分占70%、媒体投票得分占15%、大众投票得分占15%结合的方式,按分配比例测评综合,按最后综合总分确定。

    6、附则

    本细则由中国文化科技周组委会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2015年8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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