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6日晚,在荷兰国王威廉·亚历山大和王后马克西玛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期间,荷兰外交大臣昆德斯与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蔡赴朝在北京签署两国间《电影合拍片协议》。该协议有望加强两国电影产业的合作与发展。
根据协议,在既定框架内联合制作的影片为两国共同所有。协议允许有资质的合拍片在两国获得融资机遇。联合制片方的表演、技术和制作贡献水平必须与其为项目带来的资金支持相一致,且资金支持不得少于制作成本的10%,也不得超过90%。在该框架下,优秀的荷兰影片将不受中国对外国电影引进的配额限制,因此,可通过更广泛和更好的渠道展现在中国观众面前。
在荷兰教育、文化和科学部、外交部、荷兰驻华大使馆,以及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支持下,荷兰电影基金会、中国电影管理局和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就该协议进行谈判。两国联合制片的申请将由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和荷兰电影基金会审核。
荷兰电影基金会首席执行官多琳·布内坎普表示:“既定框架为中荷电影产业的全新合作提供了充足的机遇,它为增加中荷艺术和技术合作创造了条件,有助于两国实现真正的文化交流和探索彼此市场。”
(焦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