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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发展 精准建设 共享成果
贫困地区实现全面小康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
精准建设,促进贫困地区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以创新、协同、开放新理念
完善贫困地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新机制
以社会化促进贫困地区
公共文化服务总量质量双提升




 中国文化报 >  201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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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会化促进贫困地区
公共文化服务总量质量双提升

    刘  洋

    2015年11月23日,十八届五中全会后首次召开的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未来5年实现7000万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并明确提出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推进脱贫攻坚,健全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定点扶贫机制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

    由七部委共同印发的《“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建设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激发公共文化服务活力。尤其是贫困地区保留了很多原汁原味、具有全国影响的乡土文化,当地群众搞文化有传统、有能力、有热情。《规划纲要》通过一系列针对性措施,扩大各级帮扶和群众参与,充分发挥“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的积极作用,探索公共文化与文化产业有效融合,破解公共文化服务总量质量双低的历史老难问题。

    一是加大社会各界帮扶力度。针对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自身公共文化发展能力不足的现实情况,《规划纲要》将文化帮扶作为一项特殊措施并提出了具体任务,主要包括大力开展文体志愿服务,建立文化结对帮扶工作机制、打造一批文化帮扶公益品牌等,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资源向贫困地区聚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文化帮扶重点项目,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的工作格局。

    二是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多元供给方式。主要包括通过政府购买、票价补贴等方式支持各类艺术表演团体为农村提供公益性演出,支持经营性文化设施、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场所等为群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文化服务,支持电影企业深入城乡基层开展公益放映,扶持以文化能人为核心的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农民书社、电影放映队、农民演艺团体、业余剧团等群众文化组织,促进文化体育类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益组织等文化类社会组织在贫困地区发展, 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举办主体多元化、建设运营社会化、融资方式多样化等。

    三是推进贫困地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建立健全贫困地区方式灵活、程序规范、标准明确、结果评价、动态调整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机制,制定政府购买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搭建招投标、过程管理、绩效评估等全流程运作机制,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作为承接主体,努力保证地方政府能够购买到群众满意的公共文化服务。

    四是大力促进地方特色文化保护开发,推动公共文化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支持贫困地区依托当地民族民间特色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兴办文化小微企业、工作室等市场主体,发展特色手工艺品、传统文化展示表演和乡村文化旅游。促使地方特色文化在保护传承的同时,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有效拉动就业,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民生大于天,幸福最关情,文化民生是百姓幸福指数的重要尺度。贫困地区要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必要通过“政府”和“社会力量”两条腿,变政府单一供给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供给,尤其是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或捐助贫困地区公共文化设施设备、资助文化活动、按需定制公共文化产品服务。

    (作者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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