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学思)1月5日,由北京大学国家现代公共文化研究中心、文化部公共文化研究基地、中国图书馆学会图书馆法律与知识产权研究专业委员会等单位联合主办的“《公共图书馆法(征求意见稿)》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2015年12月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了《公共图书馆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为了集中智慧、反映业界呼声,推动《公共图书馆法》尽早出台,会议主办方邀请了来自京津地区的40余位图书馆业界代表、图书馆学专家就《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进行热烈研讨。
代表们一致肯定了《征求意见稿》的总体方向和思路,并且表达了业界盼望《公共图书馆法》能够尽早出台的愿望。涉及到《征求意见稿》的法律条文,代表们集中提出了应重新斟酌公共图书馆的定义、明确公共图书馆的职能,进一步厘清对政府设立的图书馆和非政府设立的图书馆的有关规范,强化对图书馆员权益的保障,科学规范从业人员的准入和从业后的培训制度等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