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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将建立非遗传承人示范户




 中国文化报 >  201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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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将建立非遗传承人示范户

    本报讯  1月16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厅务会议上,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广西计划2016年探索在有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住所、工作场所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示范户,以进一步拓宽非遗项目传承面和传承渠道,鼓励和支持传承工作的多样化。同时,以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户为抓手,使有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营户在项目传承和市场化上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引领边民致富,服务好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精准扶贫大局。

    据了解,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非遗工作取得新的突破。随着第四批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评选名单出炉,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级非遗传承人总数增加到395人,传承人补助经费从2000元/年增长至3000元/年。此外,还制定了《广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抢救性保护记录工程标准》,并争取80万元国家经费进行马山三声部民歌和壮族歌圩两名70岁以上的国家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

    2016年,广西坚持“以人为本、活态传承”的原则,采用真人、录像、录音、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真实系统记录非遗项目的详细信息,建立项目信息库,拓展传承渠道,构建集记录、保存、展示、研究、传承与于一体的保护工作平台。(郭凯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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