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文化主管官员 希玛朱莉·古榕:
非遗是一个“活”的遗产,它处于不断发展、变化和重塑的过程当中,保护并不意味着要把它固定下来,而要让它保持一种有活力的、不断进展的状态。申报名录不是《公约》的目的,《公约》的目的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2003年《公约》的精神来执行非遗保护,需要社区的广泛参与,从确认、清单制定、申报,到最后列入名录以及保护措施的实施,社区是核心。同时,各个非遗项目不应有等级之分,只要社区对其产生认同感就是有价值的,所有的非遗都应作为人类的遗产被继承。此次培训将提高学员对于《公约》精神的认知,从而助益非遗保护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