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是文化部、财政部共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抓手,主要目的是推动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研究和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2013年10月,经各地申报,省(市、区)文化厅、财政厅审核,省(市、区)政府推荐,文化部、财政部评审,产生了第二批示范区(项目)创建资格名单,共有32个城市获得第二批示范区创建资格,57个项目获得第二批示范项目创建资格。两年多来,文化部、财政部按照中央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创建工作:一是加强培训指导。先后举办第二批示范区联络员培训班、第二批示范项目联络员培训班、第二批示范区市长研讨班,推动各地正确认识创建目的、明确创建工作任务、科学谋划创建路径、高效推进创建工作,保证创建工作科学高效实施。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由文化部领导带队,采取“听、查、看、访”等方式,对第二批示范区进行了中期督查;召开第二批示范区制度设计调度会,组织专家对各示范区制度设计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进行了“一对一”的专题指导。三是推动互动交流。组织开展了以“互学、互评、互促”为主要内容的区域文化联动活动,牵头组织开展了7个片区的经验交流活动,建立了多层次、常态化的交流机制。四是加强过程管理。制定出台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过程管理规定》,对各示范区领导工作机制、联络员制度、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督导检查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作出明确规定,指导各地健全工作机制,促进了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1月至5月,文化部、财政部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示范区(项目)验收工作。示范区验收包括制度设计研究课题评审、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验收、过程管理考核和会议集中评审5个环节。示范项目验收包括实地验收和会议集中评审两个环节。经验收、公示,并报国家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产生了第二批示范区名单和第二批示范项目名单。
从验收情况来看,在各省(市、区)文化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各示范区创建城市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纳入重点工作任务,作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抓手,予以强力推进,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总体上看,各地通过完善机制、强化保障、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效能建设、推进改革创新等一系列举措,有效落实了中央的决策部署、解决了一批突出矛盾和问题、探索出了多方面的创新经验、提升了文化惠民效果,以点带面推进了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两年多的创建,各示范区(项目)创建城市探索出了一批具有示范典型的经验和做法。比如:浙江省嘉兴市在推动以图书资源为主导的图书馆总分馆体系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了以人才资源为核心的文化馆总分馆体系,为国家制定出台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政策文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河北省廊坊市的突出特点是党委、政府“一把手”高度重视,从上到下各级领导均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投入力度,实现了公共文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重庆市北碚区在数字化建设方面先行先试,按照“体系化、联通性、体验式、用起来”的思路,建设了综合性“碚壳”平台、数字文化馆、点单式文化物联网、远程培训及活动直播,实现全媒体线上线下互动的入站、入户、入手服务模式,为其他地区加强数字化建设提供了样板。
下一步,文化部将总结推广第二批示范区(项目)创建经验,促进制度设计成果转化,进一步将创建成果上升为政策制度体系,真正发挥其示范带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