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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出“套路”的爱情




 中国文化报 >  20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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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灯歌舞剧《走婚》:
跳出“套路”的爱情

    胡一峰

    云南省花灯剧院创作演出的花灯歌舞剧《走婚》的故事并不复杂,但是颇有内涵。当代社会最困扰人也最吸引人的东西,就是情感。如果说情感题材是文艺创作中的一顶王冠,那爱情就是王冠上最耀眼的明珠。

    《走婚》讲了一个老套而新奇的三角恋。说老套,因为三角恋的故事在文艺作品中早用滥了;说新奇,则是因为《走婚》中的三角恋没有在“三角”上做文章,而把重心放在了“恋”上,展现了一段不被规训的爱情。摩梭女子娜卓玛爱上赶马跑运输大拉七,大拉七是个穷光蛋,不但没家产,连一般摩梭女子看重的舞姿都没有,两人之间唯一共有的,只有纯粹的爱情。当娜卓玛听闻大拉七遭遇不测,伤心之余爱上摩梭青年多吉。不料,大拉七不但死里逃生,而且陡然而富,回来找娜卓玛重续前缘,与多吉形成激烈冲突。娜卓玛面临艰难抉择,最终坚持了摩梭人对爱情的理解,而大拉七也获得了自我开解。这个故事的元素和结构,我们似曾相识,但编剧打动人并转动这个一波三折的故事,仅用了真爱这一根轴。

    俗中见奇的效果,首先得益于编剧将整个故事置于西南少数民族的走婚风俗之下。有位学者曾说过,中国文化的发展有一个规律性的现象,当一种样式发展到瓶颈时,总会从两个地方找出路,一是民间的,一是外来的。看完《走婚》,我觉得其实还有一个,就是民族的或说少数民族的。对于以汉文化为主体的主流文化而言,走婚之爱是外来的,也是边缘、陌生的、新鲜的,但正是这种格格不入的特质在文化上反哺了主流和中心。从这个意义上说,《走婚》为情感题材开辟了一条新路径。

    此剧结构上的巧思也引人思考。如何表现爱情,在文艺史上有太多可资借鉴的模型甚至“套路”,它们有共同的特点,即把恶塑造为阻隔人们追求真爱的原因。恶,可以是恶的人,也可以是恶的制度,还可以是恶的人性,都会成为真爱的拦路虎。总之,爱不能完满,是因为爱的敌对势力之存在。但《走婚》跳出了“套路”,从云南边陲的奇特风俗中找到灵感、另辟蹊径。全剧没有一处不围绕爱而构成的冲突,但所有冲突都不是善与恶之争,而是善与善之争,是对爱的不同认知方式和处理方式的冲突,这种不同内化于心,没有掺杂什么利益的东西。或者说,这场发生在花楼下的“三角恋”中的爱都是真爱,三股真爱在各自的轨道运行,相融时温情感人肺腑,相撞时痛苦同样直击人心。在这个意义上讲,《走婚》作为舞台艺术表现爱情主题的结构形态,具有母题或者说元结构意义的意义,提供了从现实的背后包抄生活的路径。

    主创者用花灯歌舞的民族艺术形式在舞台上呈现这个故事,与故事构成内在相洽,当然为整部剧增色不少。应该说,《走婚》的解读空间是无限的,仅从故事本身而言,评论家可从文化冲突解释,也可套上女性主义等标签。不过,《走婚》的舞台上洋溢的真诚、纯粹、雅致的氛围,表现出拒绝过度解读的自足,它似乎更愿把自己原生态地呈现给普通观众,让台下的人在大美不言的意蕴中获得艺术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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