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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文化报 >  201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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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与“保利”再续艺缘

    本报讯  (驻内蒙古记者阿勒得尔图)在圆满完成首度6年合作任务后,2016年12月27日,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与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签订《内蒙古乌兰恰特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双方再度开启合作,通过保利院线平台推广内蒙古艺术精品、助力草原文化强区建设。

    2011年,受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委托,内蒙古文化厅与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2011年至2016年,内蒙古财政每年拨付保利公司委托经营补贴1300万元,保利公司每年组织自营及合作演出不低于80场,双方合作组织演出20场,全年不低于100场。6年来,保利剧院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团体和剧目走进内蒙古,推出市民免费开放日、大学生艺术节、市民音乐会等公益惠民活动,走出“政府扶持、业主监管、委托经营、市场运作”的发展道路。截至2016年12月,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乌兰恰特共举办各类演出827场,接待来自29个国家和地区的近504家艺术团体、艺术家1.5万人次,接待观众84万人次。

    在引进外来剧目的同时,保利公司注重弘扬草原文化,推动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无伴奏合唱《美丽的草原我的家》、大型民族舞剧《草原记忆》、大型民族舞蹈诗《鄂尔多斯婚礼》等剧目在保利院线巡演67场次。

    双方新合同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每年拨付保利委托经营补贴1300万元维持不变;保利公司每年组织自营及合作演出由第一期不低于80场增至90场,双方合作组织演出20场,全年不低于110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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