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宇 莫琳
“网络拍卖”这种形式首先是在欧美国家发展起来的,第一个使用拍卖方式进行物品交易的是1995年创立的eBay。1989年艺术数据公司Artnet在纽约成立,它拥有全球1400多家拍卖公司的数据,1995年该公司创立了全球首家专门从事艺术品线上竞价拍卖的网站。2006年,佳士得这样的老牌企业也开始试水网上实时竞投。我国早期的拍卖网站多是模仿eBay,如1999年成立的雅宝网(Yabuy)。第一家专门进行艺术品拍卖的网络平台是2000年成立的“嘉德在线”。近年随着国内几大电商的群雄鏖战,以及手机APP应用、移动支付的兴起,促使更多的企业进入艺术品网上拍卖领域。“淘宝网”从2011年开始运行拍卖平台,艺术品是其中一项,吸引很多艺术机构进驻。2013年,“苏宁易购”也推出艺术拍卖频道。2012年开始,许多传统的拍卖公司也在积极拓展网络平台的业务。究其原因,是由于近年艺术品市场出现下滑,拍卖公司需要不断拓展新的模式加以应对,而网络拍卖恰好可以有效地降低经营的成本。此外,拍卖公司之间也要探索差异化的经营,以及面向大众消费,走亲民的路线。
从内在的原理来看,艺术品网络拍卖实际上只是借用了“拍卖”的名义,与传统拍卖公司的经营存在很大差异。传统拍卖公司的经营要严格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其中对拍卖人的资质、注册资本、拍卖程序等都有严格的要求,网络拍卖则完全不受此类限制。具体来说,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传统拍卖多是价格较昂贵的艺术精品,网络拍卖则多是一些价格较低的艺术品,人们的习俗普遍相信“眼见为实”的道理,一般人很难仅凭网上的图片识别,轻易购买价值几万乃至上百万的艺术品。二是拍卖人不同。《拍卖法》对拍卖公司的资质有着严格的规定,而目前从事艺术品网络拍卖的则有网络公司、科技公司、文化艺术公司等各类组织,并不受《拍卖法》的制约。三是拍卖程序不同。传统拍卖公司在拍卖预展、印制图录、拍卖顺序、拍品交割等方面都有固定的模式,而网络拍卖则完全不受此类限制,甚至人们习以为常的在拍卖现场,由拍卖师按照拍品编号轮番叫价、买家激烈竞争的场面在网络拍卖中也根本不会出现。四是法律责任不同,网络拍卖在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三方责任与义务方面都没有明确的界定。
与传统的拍卖相比,网络拍卖也有很多得天独厚的优势,最主要的是它不受时间与空间的制约,信息覆盖面极广,可以轻松地把全世界连接起来,可以为拍卖人降低经营成本,可以容纳更多艺术品,可以为更多年轻艺术家提供施展才华的机会,交易的氛围也没那么严肃、刻板,买家在自己家中、办公室或者咖啡厅随时可以参与竞拍,甚至可以一边吃零食、喝咖啡,一边操作电脑、轻击鼠标就可以完成交易,可以说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但是网络拍卖与所有历史上曾经发生、正在发酵、泡沫破灭的互联网概念一样,其发展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政策法规的局限,2014年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公布了《网络拍卖规程》,并向社会征求意见,但目前来看,相关政策与法规在制定与监管方面仍不完善。二是经营企业的信用问题,艺术品网络拍卖的诚信最终还要靠提供服务的网络平台加以保障,而很多企业仍然难以提供优质的服务。此外还存在网络技术性隐患、艺术品保真、线上与线下的衔接等问题,也制约着艺术品网络拍卖的未来发展。但在这其中最重要的,仍然来自盈利模式的考验,几百年来传统的拍卖公司能够经久不息,靠的正是“拍卖”这种方式,它激发了人们的竞争欲望,吊足了胃口,凭借经典艺术品的销售才实现了利润的最大化,而现今的艺术品网络拍卖如果仅凭小打小闹,仅凭拍卖的“噱头”,仅凭融资或是喂奶,从长期看显然是难以为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