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口停舟舟满河,龙泉窥月月穿波,甘河待渡行人广,海市遨游聚客多……”这是历史上的肃宁。
如今,纵贯南北的京九铁路和横跨东西的朔黄铁路在这里形成交叉点,处于“黄金十字”的位置上,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依托自身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经济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追求也不断增强。作为河北省“文化产业十强县”“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县”,肃宁县不断创新群众文化建设理念和方式,每年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形成了文化建设百花齐放的喜人格局。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党的十八大报告深刻阐述了加强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推动全县文化建设深入发展,肃宁县组成专题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走访等方式,对县直单位及六镇三乡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肃宁县基本形成了县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活动室三级群众文化建设体系,全县现有乡镇(社区)文化站9个、村级文化活动室253个、县级文化广场4个、村级文化广场253个,2016年全县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几百场。
文化活动场地不愁了,相应的群众文化活动也红红火火开展起来,逐渐形成了品牌化、特色化的活动格局。肃宁县文化馆的文化艺术团每年深入农村、社区、校园、敬老院等场所开展文化服务100多场。针对乡村文化站、文化活动室服务水平较低的现状,县文化馆常年对其开展指导、培训,为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多年来,肃宁县在文化建设上不断擦亮老品牌、打造新品牌,收获了“活动创品牌,百姓得实惠”的效应。肃宁县文化艺术节、肃宁县农民艺术节、肃宁县戏曲省亲音乐会、民间花会展演等文化品牌逐渐叫响,极大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作为全县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头羊,肃宁县文化馆2015年荣获“河北省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称号,2016年荣获“河北省文化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有关调研报告也指出,肃宁县群众文化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相对于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对群众文化工作的认识程度还有待提高,群众文化建设经费有待增加,文化艺术专业人才相对匮乏,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群众文化事业的建设。
针对这种状况,文化工作者首先要进一步提高对群众文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程度,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站在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高度谋划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群众文化建设的领导和组织责任,确保文化建设在发展上有规划、议程上有位置、内容上有安排、资金上有支持、考核上有指标、措施上有保证。
其次要整合力量、合力推进。县委、县政府应尽快建立群众文化工作协调机构,编制全县群众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群众文化建设实施意见,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群众文化建设。对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群众社团,在团队建设、节目排练、设备添置等方面多给予资金扶持;对一些传统文化、非遗项目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在政策、资金上要加大扶持力度;对民间文艺表演团体中作出一定贡献的老艺人、重要传承人和优秀团队组建者可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以提高群众参加文化活动的积极性。
再次,要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积极发展武术戏、糖人吹塑等非遗项目的展示和传承;在全县征集有特长的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进行文艺演出;持续开展鼓王争霸赛、武术擂台赛、广场舞大赛、最美秧歌队员评选等文化活动,做到把舞台交给群众,让群众唱主角。
最后,要把群众文化活动与重大节会活动相结合,与特色旅游产业紧密结合,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肃宁县政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