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斌
日前,国新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的意见》有关情况。据悉,当前,红色旅游已成为我国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生机勃勃。
但与此同时,红色旅游中的低俗、庸俗、恶俗现象也时有发生,主要表现有:有的“景区”移花接木虚造历史场景、建筑和器物;有的做成不伦不类的游乐园;有的讲解词不实;有的纪念馆越建越气派,纪念碑越建越高;有的垄断和强行兜售高价花圈、花篮牟利;有的借吃“忆苦饭”提供价实不符的饮食等等。
笔者以为,红色旅游首先应是一种社会性事业,其基本属性是文化事业。红色旅游资源的核心是历史事件纪念地和标志物,包括陈列馆、纪念馆、名人故居、会议遗址和事件遗址等,属于国家资源、全民的精神财富。红色旅游目的地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大多是由国家财政出资修建、管理的,因此,红色旅游景区及其所在地段原则上不应以盈利为唯一目的。
当然,红色旅游产品链中的“行、住、食、购、娱”等环节是可以也应该市场化运作的。但是这些配套要素应与“红色旅游”的主题相协调,不宜走“高价”路线,更不能以厚利、暴利为取向。
景,应保持原生风貌与历史真实,除了必要的基础和游览服务设施建设,不应在“景观”上大投入、建大项目,纪念碑并非一定要高耸入云,纪念馆并非一定要高楼大厅,陈列厅并非一定要豪华装饰,而应强调与主题和环境协调。
住,应取本土建筑风格,多做民宿客栈、青年旅社和宿营地等,不应做成商务型、豪华级的城市酒店。
食,应取本地食材为主,以乡土菜、大众菜为主。
购,应以土特产、民间工艺品为主,标志性纪念品应质朴、厚重。
娱,应以地方性、民俗性、中小型的演艺、娱乐活动为主,不应照搬城市广场式的豪华演艺,不宜多做大型实景演艺,更不宜“大腕”阵容、奢华包装。
总之,作为一种以爱国主义与革命传统教育为宗旨的旅游产品,红色旅游应该围绕红色主题,营造氛围、深化体验、寓教于游,切不可随意用“产业化”“市场化”削弱了文化主题和公益性质。如果把红色旅游市场化、产业化、经济化了,它就变了味、变了质,背离了开展红色旅游的“初心”,失去了开展红色旅游的意义。
红色旅游可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但开展红色旅游的目的主要不应是发展地方经济。老区发展经济有多种途径,开发旅游只是其中一个途径。应该结合红色旅游开展绿色观光、休闲、度假,扩展旅游产品群、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但如对红色旅游的经济值期望过高,其社会效果与开展红色旅游的宗旨相背离。
世界上所有国家和民族都无不庄重地珍爱对国家进步、民族独立具有纪念意义的历史遗址,否则就是对先辈的不敬,对历史的亵渎,对自我的贬低,对后代的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