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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非遗保护的中国探索
因地制宜地实施整体性保护方略
创建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文化生态保护区
文化生态保护区:中国独创,中国特色




 中国文化报 >  201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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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编者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2018年12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并确定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现邀请非遗领域内相关专家以及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管理者和实践者,对《办法》各项内容进行解读,以求推动《办法》的落地生根,逐步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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