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是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文化惠民工程,根本目的是推动各地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深化改革创新,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示范带动全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经各地申报和原文化部、财政部组织评审,2015年6月,产生了第三批示范区(项目)创建资格名单,共有30个城市获得第三批示范区创建资格,54个项目获得第三批示范项目创建资格。经过两年多的创建,2018年5月至9月,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组织开展了验收工作。经验收、公示,并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日前,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名单和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名单正式出炉。
从验收情况看,第三批示范区创建城市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均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在资金投入、设施建设、产品服务供给、体制机制创新、服务效能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进步,推动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坚定文化自信
认真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各创建城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逐渐扩大,实效性不断提高。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写入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发展规划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党委、政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示范区创建工作。在政府考评体系中加大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分值,将占比分值提高50%以上的有14个,其中提高一倍以上的有12个。
浙江省台州市2016年政府考评体系中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考核权重占比2%,2017年开始提升到5%,超过了对GDP项目考核的分值。陕西省铜川市创建前政府考评中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仅占百分制中的0.5分,创建后提高到6分,充分调动了当地创建的积极性。河北省沧州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江西省九江市等城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共同发力,形成了协同推进示范区创建的工作局面。
突出服务效能建设
切实增强群众文化获得感
各地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效能建设为主线,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改革,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进一步向基层延伸,覆盖面不断扩大,影响力大幅提升,较好地满足了当地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如广东省佛山市以高新区(狮山镇)、禅城陶谷和顺德区村级工业园为试验田,积极探索“圈层式”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社区+园区”融合式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建立了“社工+义工+企业员工”工作机制,形成了面向产业工人及其子女的文化服务新模式。重庆市江津区将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送基层纳入该区重点民生实事,送电影、演出、培训、展览等5000余场次,开展“文化暖心工程”,向特殊群体发放“文化消费券”,促进了公共文化服务“群体均等”。河南省济源市制定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级)建设和服务规范》和《操作手册》,明确设施标准、服务规范,有效提升了基层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效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搭建“街角文艺”小舞台,构建文化艺术普及“家门口”“墙面艺术”等品牌,形成到街角、到庭院、到广场、到公园、到景区的全域、全末端、无盲点文化艺术普及格局。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各地积极创新体制机制,转变服务模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教育、科技、旅游、非遗等融合发展,打造一大批特色鲜明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了“文化嘉定云”,推进“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极大地提升了服务效能,创建期间公共文化场馆的利用率同比增长3倍,公共文化活动的入场率超过98%,接待各地考察学习800余批次。北京市海淀区探索形成新建大型公共文化设施整体社会化运营的“海淀模式”,大大提高了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推出“鸿雁悦读”计划,把图书采购选择权交给读者,创新了图书馆的服务模式,推动全市图书流通率达到60%。四川省乐山市、江西省九江市等地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当地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大大增强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吸引力。贵州省毕节市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设立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为贫困地区巩固基层文化阵地提供了借鉴。云南省曲靖市构建市县乡联户“挂、包、帮”网络体系,打造“农村文化户”产业联合体,有效解决了农村基层文化人才匮乏的问题。
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实现跨越式发展
各示范区创建城市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加大补短板、强弱项力度,大幅度增加经费投入,一大批重大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得以开工建设,设施体系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据初步统计,中央财政2.52亿元示范区创建补助资金带动地方财政资金投入超过813.92亿元(包括设施建设投入)。如北京市海淀区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测算所需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财政投入的长效保障机制;湖南省株洲市全市文化事业费从2014年的0.94亿元,人均23.71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增加到2018年的1.92亿元,人均47.67元,跃升全省第三。安徽省铜陵市在2015年至2017年创建期间,保持公共文化投入增幅高于财政同期经常性支出增幅,人均文化事业费由创建前的44.6元提升到2017年的67.9元,实现全省领先。此外,为保障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各示范区创建城市政府100%设置了创建工作经费。
30个示范区创建城市在创建期间新建、改建、扩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项目达1.14万个,新增公共文化设施面积1244万平方米。中、西部地区一些堪称城市地标性质的公共文化设施相继建成使用。湖北省宜昌市投资7.36亿元新建市级博物馆等20个市、县两级公共文化设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先后投入16亿元,建成市文化艺术中心、北部湾海洋文化公园、伏波文化公园、海湾文化绿道等一批地标性文化设施;陕西省铜川市投资15.31亿元,建成孙思邈纪念馆、耀州文化艺术中心、全民健身馆等标志性文化场馆;云南省曲靖市投资20.99亿元,建设了集“五馆一中心”为一体的大型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综合体。
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普遍得以提档升级。福建省福州市创建期间完成了173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2310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达标提升任务;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完善了全区10个街道文化设施、200多家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新增公共文化设施面积5万多平方米。
示范项目扎实开展
取得丰硕经验成果
示范项目创建单位也高度重视,从组织保障、经费投入、活动开展、队伍建设、示范带动、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导向性、带动性的创建成果,为其他地区提供了经验借鉴。
浙江省温州市通过实施“城市书网”项目,建设了52个城市书房、推出8辆城市书吧,构建城市书网“七个统一”标准化体系,注册了“城市书房”商标、获批“城市书房布局结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制定全国首个24小时自助图书馆地方标准《城市书房服务规范》(DB3303/T 64-2017)。湖南省湘潭市通过实施“少年儿童主题读书活动”项目,新建读书活动中心138个,打造读书活动示范基地75个,开展少年儿童主题读书活动1100余场,吸引青少年读者年均参与活动40余万人次,构建了城乡“30分钟读书活动圈”,有力促进了全民阅读活动的开展。四川省宜宾市通过实施“珙县农民文化理事会机制建设”项目,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理事会决策、文化站执行、农民文化协会参与、监事会监督”的基层文化治理机制,为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提供了借鉴。
自2011年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工作开始实施以来,按每两年一个周期,目前已评审公布了四批示范区(项目)创建资格名单,有三批93个示范区完成了验收工作。随着该项工作的不断深入,为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了许多卓有成效的路径、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在全国形成了示范效应。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认真总结提炼示范区(项目)创建过程中形成的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围绕落实中央重点改革任务、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服务效能提升、数字化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探索,总结经验。为调动示范区后续建设的积极性,文化和旅游部还将会同财政部制定出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管理办法》,加强对已命名示范区的管理,建立淘汰机制,持续发挥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
(王学思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