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驻四川记者付远书)近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四川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实施意见》共10条,通过拓宽投资领域、促进公平竞争、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市场拓展、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创新创业等举措,着力从减政放权、资金支持、金融服务、人才保障等方面为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全链条服务。《实施意见》明确指出,鼓励民营企业投资新建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并给予奖励补贴;对民营企业全额投资新创建成功并经认定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补贴;自主赴境外主要客源地开展四川旅游宣传推广活动的民营企业,每家最高可获奖励40万元;对民营企业全额投资进行文化旅游创新创业的,在场地改造及公共技术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上给予奖励补贴。
近年来,四川民营文旅企业发展势头向好,在全省15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中,民营文化企业占5家。65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中,民营文化企业占39家。2018年全省旅游实际完成投资1396.2亿元,其中民营企业投资占比超过55%,已成为文化旅游投资的重要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