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版:公共服务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1版
要闻

第2版
要闻·综合

第3版
理论评论
  标题导航
城市书房,宛如深夜灯盏
图片新闻
用户可以在线上传家谱了
北京94座旅游厕所标识牌换新颜
山西举办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专题培训班
烟台逾百家社会机构助力全民艺术普及
陕西安康颁布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
图片新闻




 中国文化报 >  2019-05-22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陕西安康颁布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

本报讯  (驻陕西记者秦毅)为促进陕西省安康市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助力安康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由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组织制定的《安康市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近日颁布实施。

    《标准》共八章四十三条,除总则、附则外,重点强调“服务”,核心内容包括服务设施与环境、开放时间、文献资源建设、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人员与监督。

    关于公共图书馆的开放时间,《标准》明确要求,公共图书馆实行全年免费开放制,应有固定的开放时间,双休日应对外开放。其中,市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60小时;县区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各级独立建制的少儿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0小时。实行错时开放。公共图书馆因故变更开放时间或需暂时闭馆,须向上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经其同意后,提前一周向读者公告。《标准》依据国家标准强调了阅读资源建设,明确指出,公共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量0.6册以上,人均年增新书0.04册以上。

    为了提升服务效能,《标准》特别强调了社会监督工作,其中明确,公共图书馆应在馆内显著位置设立读者意见箱、公开本馆服务投诉电话或电子邮箱,接受读者监督。对读者的意见和投诉要认真研究,及时回复,合理采纳。公共图书馆应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每年进行1次至2次读者满意度调查,读者满意率应不低于85%。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