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丛楠)6月20日,“第六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复评评审会在中国国家画院举办。经第六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复评评委严格、公正的评选,艺评会表决通过本次展览最终复评选送湖南终评的作品总数为496件,其中中国画321件、书法篆刻40件、油画87件、版画26件、雕塑22件。
本届展览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支持,中国国家画院、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主办,湖南省画院、湖南美术馆、湖南省美术家协会、中国国家画院艺术交流部、中国国家画院美术馆承办。
“第六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旨在加强全国画院间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展示全国画院美术创作与研究成果,发挥画院系统在全国美术创作研究中的示范导向作用,促进中国美术的进步与繁荣。据悉,展览作品由“特邀作品”和“征选作品”两部分组成。“特邀作品”由组委会以特邀的形式,邀请全国画院系统65岁以上、具有较大艺术成就的艺术家,及本次展览的评审委员、港澳台地区艺术家共计200人参展。“征选作品”范围为全国市级以上(含市级)公办画院在职、退休、外聘艺术家。“征选作品”评选工作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今年8月,艺评会将对通过复评的原作进行终评,确定最终参展作品。
6月20日,展览复评评审会议在中国国家画院召开,31位评审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组委会主任、中国国家画院常务副院长卢禹舜主持。
卢禹舜首先介绍了目前各省份作品照片数量和画种的分布情况,对复评选出的终评作品总量和各画种所占比例数作了说明。卢禹舜表示,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是中国国家画院和全国画院系统检验研究创作成果的一个品牌展览,也是充分展示画院研究创作成果,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一个平台。
艺评会主任、中国美协副主席杨晓阳在评审会上介绍了“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的发展历史。“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前身是“全国画院双年展”,曾于2009年作为中国艺术节一个重要的美术展览项目。自第五届开始,该展览重新以独立展览的形式来集中展示近年来全国画院系统的美术作品,展览以特邀为主,征集为辅,每两年举办一次,由中国国家画院牵头,联合省级画院承办、落实。
艺评会副主任、湖南省文联副主席刘云介绍了湖南省画院在北京、湖南两地往返,反复磋商协调的筹备工作。组委会、艺评会副主任,中国国家画院副院长张江舟在复评评审会上宣读了《第六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复评评审章程》。组委会、艺评会副主任,中国国家画院副院长纪连彬宣读了《第六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复评评审办法》。
据悉, 9月28日,“第六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将在湖南美术馆开幕。开幕当日还将举办主题为“从高原到高峰——新时代画院的历史使命”的论坛,并将首发《第六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作品集》和《第六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论坛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