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文艺积极作用
“一带一路”建设具有经贸往来和文化交融双重意义。从历史角度看,我国生产的丝绸、瓷器、茶叶等通过古代丝绸之路大量出口,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沿线国家人民的生活方式和习惯,而我们的文化艺术等传播则相对较少。反过来看,通过古代丝绸之路传入我国的,除了琉璃、香料和各种农作物外,更有宗教、艺术等融入中华文化发展之中。近现代以来,我国在“引进来”“走出去”方面形成完全不对等的双边交流关系。在当今“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我们有必要认真思考,究竟应如何处理“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关系,如何促进双方经贸与文化间的融合。建设“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的“硬”支撑与文化交流的“软”助力缺一不可,因此,更应注重文化领先、文化先行、文化“带路”。
(赖大仁:《中国文艺“走出去”探析》,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11月4日)
什么是文学
迄今为止,我们的确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关于“什么是文学”的定义。文学是“想象性作品”吗?那么,如何将《荷马史诗》与《理想国》区别开来?如何区别想象性很强的历史文本与想象性很弱的文学文本?文学是“虚构的叙事”吗?那么,我们如何将《红楼梦》和《项羽本纪》区别开来?为什么有些虚构的作品是文学、有些却不是?文学是一种“突出的”“陌生化的”语言吗?那么,我们如何将诗歌与民间世代口传的歌谣区别开来?文学是一个“审美综合体”?判断“美”的标准是什么呢?它与道德有什么关系?文学是“语言的综合”,是一种“杂语”拼贴的结构?那么,综合它的原则和逻辑是什么?结构它的总体性是什么?或者干脆就说,文学就是那些经过历史筛选保存下来的“经典文本”,那么筛选标准是什么?究竟是谁在筛选?任何一种说法都会遭到来自各方的质疑。
(张柠:《什么是文学?什么是文学理论》,原载于《中国当代文学与文化研究》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