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 洁
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各项目标将顺利完成,中国将基本建成知识产权法院体系,AIPPI世界知识产权大会进入“杭州时间”……知识产权保护的利好信息不断传来。在政策纲领下和版权人的努力中,在不断刷新的数字图表上,中国的版权产业将凝聚历史的合力、激发深厚的动力,开辟更广阔的前景。
向世界借鉴直至赶超
时间:新中国成立以来 讲述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
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根本转变。
早在1950年,新中国成立之初,尽管面临国内艰巨繁重的恢复重建和国际上的一些封锁,我国依然制定颁布了《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商标注册暂行条例》等知识产权法规,对实施专利、商标制度作出了初步探索。不过,在此后近30年的计划经济时代里,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建设基本处于空白。
转机出现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198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前身中国专利局成立,我国也在这一年正式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初始阶段,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主要来自于对国际社会的借鉴甚至移植。从1982年开始的知识产权法律的逐渐引入,到加入诸多国际条约和协定,中国一直处于不断学习中。上世纪80年代中国先后制定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奠定了中国知识产权法的基础。中国目前已经加入了大多数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例如TRIPS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及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20多个条约中的大多数。
经历了几十年发展,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表现非常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中国的专利申请量在全世界名列前茅,这是对全世界知识产权的贡献。其次,中国在诸多相关国际条约制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2012年签署的《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再次,中国对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值得国际社会借鉴。在很多国家,当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受害方只能采用诉讼的方法寻求法院的判决。而在中国,受害方还可以寻求行政救济。
互联网下版权的阵痛和裂变
时间:2000年延续至今 讲述人: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秘书长宣宏量
“严格意义上说,2000年时互联网时代掀开大幕,此后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全新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8年移动互联网的兴起是另一道分水岭,手机渠道的普及使得正版资源的传播越来越便捷,但同时带来新的盗版泛滥,和相伴而生的版权监管难题。”为北京市版权局的版权管理事业服务多年的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秘书长宣宏量如是说。
2000年后的互联网创业大潮中,宣宏量时任千龙网副总裁,在他眼中,那时的版权产业一片荒芜。“版权概念没有进入人心,只有新浪、搜狐、网易少数几大门户网站有新闻授权的概念,但授权金额非常低,打个比方,当时一家省级报业集团一年能从这几大门户网站得到的版权费仅7万元,在其他互联网渠道的传播则几近颗粒无收。”2005年北京着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后,宣宏量入选了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调研小组,正式转行“版权人”。尤其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举办,伴生了大量球赛转播、运动员形象授权等知识产权业务,让北京见识了世界上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对北京的版权产业是一次灵魂上的洗礼和升华。
“当时,北京市版权局就决定筹备三个中心,分别为北京版权资源信息中心、北京版权监测中心和北京国际版权贸易中心,其中两个已服务北京版权产业多年。”宣宏量2008年就在筹备北京版权资源信息中心,2012年起又开始筹备首都版权产业联盟。
“经历互联网乱象的阵痛后,随着互联网和移动领域技术的不断成熟,主管部门逐渐掌握了互联网版权管理的窍门,掀开了与社会共治的大幕。2013年至2014年,我们配合着北京市版权局推动了视频正版化;2015年至2017年我们共同推动了互联网音乐正版化;2018年至2019年我们协会的服务体系已较完整。”宣宏量回顾“剑网行动”这些大事件时说,正是打掉了快播这批“P2P”的盗播链,视频网站及此后的付费商业模式才得以成长;正是北京市版权局推动“音乐收入倍增计划”,QQ音乐、虾米音乐等平台才正式进入付费正版音乐时代。同时,北京版权登记量连续13年居全国首位,他都有幸参与其中。
IP的砥砺奋进
时间:十八大以来 讲述人:《知识产权报》记者刘仁
2008年6月5日,伴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出台,我国将知识产权上升为国家战略。
尤其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出台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系列政策,为全面提高版权治理能力,推动版权事业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为发挥版权在促进经济转型产业升级中的作用奠定了基础。同时,司法与行政保护双轨并进,行业协会力促行业自律,市场主体与权利主体不断提升意识,初步建立了版权保护的社会共治机制,也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版权保护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数据显示,近年来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版权侵权案件数量占整体案件的比例为50.2%。但历时600个日夜的琼瑶诉于正案以原告胜利落槌,对于依法加强原创作品保护,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提振权利人维权信心,优化版权保护环境具有深远意义。
截至目前,国家版权局、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门连续开展了几十次整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行动”。从针对重点网站重点作品的主动监管、针对数字音乐的“最严版权令”,到2016年出台的“黑白名单制度”,执法措施更加扎实有力。
近年来,30多家网络文学企业发起成立中国网络文学版权联盟,国内主要广告联盟共同发布《网络广告联盟版权自律倡议》,网络游戏行业成立网络游戏反盗版和产业保护联盟,10家中央新闻单位发起成立中国新闻版权保护联盟。
为满足数字环境下版权确权、授权、维权服务的需要,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创建了DCI(数字版权唯一标识符)体系这一数字版权公共服务新模式,并以此为支撑进一步探索建构起互联网版权公共服务基础设施。
在重重加护下,十八大以来,版权产业迅速发展,自主创新,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支柱产业。其中,著作权登记屡创新高,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率持续提升。我国三大古瓷都之一的福建省德化县,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就开始探索如何通过加强版权保护来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全县已形成了行政、司法、协会“三位一体”的版权保护体系。2011年以来,免费为企业登记著作权8万多件;2014年以来,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77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000多万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版权保护促进中国德化陶瓷产业发展的研究》(英文版),向全球推广“德化经验”。
与陶瓷、纺织等传统产业相比,数字内容产业受益于版权保护发展更为迅速。目前,我国在移动游戏用户量、网络视频总时长、数字音乐用户量、电竞用户规模等多项指标上成为全球第一,数字娱乐和媒体业规模居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
特色版权和数字经济的主场
时间:当下到未来 讲述人:中国报业协会秘书长胡怀福、杭州凡闻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王鸣
报业为何难以维护版权
中国报业协会秘书长胡怀福认为,移动互联时代,传媒格局与传播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互联网商业媒体为争取流量,无视版权保护规定,将报业当作“弱势群体”,奉行“拿来主义”、实行“变相洗稿”,甚至“改头换面”断章取义,严重侵犯报业版权,扰乱舆论生态环境。要改变当前不合理的现状,打破“做内容的收不到钱,围观的拦路打劫”的不良现象。
2017年6月,中国报业协会主办了“首届中国报业版权大会”,举行了“中国报业版权服务中心”授牌仪式,通过了《中国报业版权自律宣言》,报业版权保护从此有了自己的家园。
胡怀福介绍,在中国报业协会和全国报业的积极推动下,报业版权保护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18年10月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某商业平台未经授权转载《现代快报》4篇稿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及相关合理费用1.01万元。这个判决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是单篇稿件赔偿金额创史上之最,而且从法理上驳回了侵权媒体认为“仅提供链接服务,已获得相关网站的授权,不存在侵权故意”的观点,未经授权做“新闻的搬运工”也是侵权。
未来,全国报业应当“三联三做”,打赢报业版权保卫战。一是抱团联合,做新产业;二是技术联结,做精内容;三是布局联保,做优生态。
数字经济和数字服务的崛起
“我们是专注新闻内容大数据的互联网云服务提供商,以服务新闻宣传工作、支持资讯内容生产、保护原创内容版权、助力媒体转型发展为业务。”杭州凡闻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王鸣说。
正是数字时代版权产业形态变化、时代科技进步等多重因素叠加,催生了像凡闻科技这样的众多数字版权服务平台。
“行业内侵权现象严重,以某媒体原创文章半年内被侵权情况为例:单家媒体最高侵权转载3万余次,转载量排名前十家的对该媒体的侵权转载量总计25万余次,该媒体因侵权直接造成的版权经济损失达千万元。”王鸣说,这是他们进入报业版权服务领域的主要背景:媒体维权需求强烈,但缺乏维权工具(难以对自身版权进行确权)、维权落地难、维权成本高。目前他们和党政媒体、门户网站、央媒、地方媒体、自媒体等达成了广泛合作。
王鸣认为行业需要涌现一批数字版权交易平台。以往,由普通版权机构自己进行的版权交易效率低下、信息不对称、交易数据非结构化,而拥有大数据能力的平台有交易标准化、数据结构化、交易效率高等优势,让大数据、人工智能为版权产业赋能,将为行业打开全新的腾飞空间。
数 说
>著作权登记快速发展
2013年登记总量首次突破百万件。
2016年总量突破了200万件大关,同比增长22.33%,再创历史新高。
>行业增加值
2015年我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已经突破5万亿元,占全国GDP的7.3%。
2015年,北京、上海、深圳等发达地区版权产业增加值占比高达9%至12%。
>版权引进输出
2005年我国引进和输出出版物的比例为7.2∶1,
2015年这一比例缩小至1.6∶1。
>版权产业规模
腾讯研究院测算,2016年我国网络核心版权产业的行业规模就已达到5086.9亿元,同比增长31.3%。
要闻档案
2008年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出台
2011年 国家版权局下发了
《关于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程序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2年 国家版权局将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送审稿呈报国务院。
2012年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
是联合国机构首次在中国审议并缔结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
2013年 国家版权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布了
《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
2013年 国家版权局下发了《关于加强重点网站版权主动监管的实施意见》
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传播作品版权监管工作的意见》
2014年 国家版权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布了
《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
2014年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
2015年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印发实施
2015年 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版权合作备忘录
2015年 国家版权局发布
《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
2016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
《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
2017年 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如 今 我国正在研究制定面向2035年的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
(制图 张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