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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文化报 >  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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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间收藏文物经营管理办法》出台

    本报讯  《上海市民间收藏文物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出台,并将于3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第一部繁荣和规范文物市场的省级政府规章,对优化民间文物市场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和导向作用。

    《办法》从上海民间收藏文物交易的实际情况出发,探索多领域管理模式。古玩旧货市场中的商户未经审批而从事文物经营的情况较为普遍,属于监管的“灰色地带”。《办法》规定,古玩旧货市场内的商户可以由市场主办单位统一取得文物商店设立许可,推动它们在“阳光”下合法开展文物经营活动。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通过自建网站、电子商务平台或者其他网络服务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越来越多,交易金额日益庞大。《办法》明确规定,这类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文物经营资质,纳入政府监管范畴。

    《办法》首次提出支持文物经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文物博物系列职称评定,建立文物鉴定人才培养基地等举措,为民间文物收藏经营提供智力支持。

    针对“民间鉴宝”的需求,《办法》明确提出建立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服务机制,为民众提供更优质服务。

    2019年,上海市共举办文物艺术品拍卖会171场,审核文物拍卖标的11.33万件,成交总额超过50亿元。《办法》的出台,呼应了民间收藏文物领域的新形势,有利于文物市场的规范化和古玩交易的正规化,从而促进民间文物收藏经营繁荣,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欣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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