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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颁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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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文化报 >  200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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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颁新规
提高图书利用率和归还率

  本报讯 近日,新加坡国家图书馆管理局宣布了两项图书馆政策方面的变动,目的是为了鼓励促进图书馆的有效利用及已借出图书馆资料的迅速归还。这将有利于提高资源周转和流通效率,且这些政策上的变化也不会对一般公共财政造成任何额外负担。

  从今年4月1日开始,以下政策将在新加坡付诸实行:第一,中止外借特权。未缴清图书馆罚款及其他费用的读者将被取消其外借特权,待欠款还清后即可重新恢复借阅。根据这条规定,将不再出现读者的图书馆欠款不断累积的现象。而这一变化对那些能够及时归还所借资料、缴清费用款项的大部分读者来说并无影响。

  第二,取消续借费。新加坡国家图书馆管理局将取消原每次0.50美元的续借费,以鼓励成员在必要时候为其所借资料办理续借,现行的只可续借一次的规定将保持不变。这一调整将为经常使用图书馆服务的用户带来便利。此次政策变动,能够敦促读者认识到自己的责任,主动管理自己的图书馆账户,根据所需进行续借。所借图书需在归还期限内进行续借,如该图书已被其他人预订,则不能续借。

  新加坡国家图书馆管理局将大力借助各种媒介,如新闻报道、宣传画、网站等,向公众宣传这一政策变动。 (E线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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