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抵制互联网视听节目的低俗之风,广电总局日前就加强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问题发出《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对有下列情节的视听节目要及时进行剪节、删除:恶意曲解中华文明、中国历史和历史史实的;恶意曲解他国历史,不尊重人类文明、他国文明和风俗习惯的;蓄意贬损、恶搞革命领袖、英雄人物、重要历史人物、中外名著及名著中重要人物形象的;鼓吹宗教极端主义,挑起各宗教、教派之间,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伤害群众感情的;宣传看相、算命、看风水、占卜、驱鬼治病等封建迷信活动的;以成人电影、情色电影、三级片、偷拍、走光、露点及各种挑逗性文字或图片作为视频节目标题或分类的。
通知强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要完善节目内容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传播的影视剧,必须符合广播电影电视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或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传播的理论文献影视片须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的理论文献影视片播映许可证。
通知要求,各地广电管理部门要依法行政,恪尽职守,切实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督促视听节目网站认真执行、自觉遵守上述规定,积极努力营造和谐、绿色的网络视听节目环境。(欣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