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文化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为进一步挖掘和利用好陕西文化资源优势,扩大陕西对外宣传,推动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全面推进陕西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国范围征集影视剧本,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到2009年8月31日截止。
二、题材范围
反映改革开放30年和新中国成立60年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和辉煌成就的作品;挖掘陕西文化资源,具有陕西地域特色的重大历史题材和红色革命题材的作品;尤其是反映陕西城乡精神风貌、人文精神、新农村建设和少儿生活题材,展现陕西在资源、科教、军工、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优势和对国家的贡献,宣传绿色、现代、开放、和谐、奋进新陕西的作品。
三、投稿须知
1.凡具有合法资质的创作单位和个人均可投稿,应征剧本须为打印稿或电子版。
2.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对投稿进行研究评定,经通过评定的影视剧本,给予重奖(稿酬另计),并通过制作招标的形式确定省内外优秀影视制作单位进行拍摄制作。
3.剧本内容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宣传纪律和宣传政策。
4.剧本原创和改编均可,但必须保证版权。版权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5.来稿请附作者姓名、简历、地址、联系方式。
投稿地址:西安市雁塔路10号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文艺处
邮 编:710054
联系电话:029-85582772
邮 箱:sxjbzj@126.com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200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