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17日,浙江省绍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正式经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注册登记成立。在县一级成立独立事业单位建制的保护中心,在全国还不多见。
据介绍,该中心的业务范围包括:组织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定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并予以实施;积极开展绍兴籍书画人士作品的研究、推广、交流和创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