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浙江省仙居县文广新局荣获文化部表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荣誉的背后,是近年来这个山区县不断挖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
浙江省仙居县地处浙江东南部,是一个有着1660余年建县历史的文明古县,拥有丰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仙居县因势利导,科学传承,形成了以名录保护为重点,基地传承为载体,特色队伍为纽带的纵横交错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截至2008年年底,仙居县已公布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68个。目前,已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有3个、省级项目14个、市级项目20个。同时,仙居县(仙居花灯)、田市镇(鲤鱼跳龙门)分别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仙居县积极利用优秀传统文化,使其成为推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打响特色品牌,提升城市品位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普查“三细化” 保护“三途径”
2007年5月,仙居县作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试点之一,率先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县人民政府将普查工作列入各乡镇年度考核目标,并责成相关部门定期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在历时一年多的普查工作中,共摸排出村级普查线索131280条,梳理出乡镇一级普查项目21026个,完成重点项目调查文本3084个,并编撰完成《仙居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典籍》17卷,计300万字,初步理清了仙居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分布脉络。在普查工作中,仙居县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方法,即“三个细化”。一是细化普查片区。按行政区划将全县细化成东、西两个片区,每个片区分别派驻一个普查业务指导组。同时,在每个片区确立一个试点乡镇,集中片区普查骨干参与试点普查,探索普查方法。二是细化普查方式。确立采取村报线索、乡查项目、县做汇总的普查方式,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整个普查工作。三是细化普查标准。分别编制了普查线索填写范例、项目调查填写范例、录音录像范例等内容,分发给各普查点;提出“就近归类、包容兼顾、大村为主、以人立项”等原则,指导乡镇一级项目梳理和立项工作;提出“濒危项目优先调查、特色项目优先调查、申报项目优先调查”3个优先原则,使一批内涵丰富、价值突出、特色鲜明的项目优先纳入调查视线,优先选入成果典籍。
为实现科学发展和有效保护的目标,仙居县积极利用传统节日、重大节庆等一切机会为其提供展示展演平台;对一些民间艺术表演类项目,在保留其原始、地域特点的基础上进行包装,并融合现代科技技术,增加其艺术效果;对一些手工技艺类项目进行深化,形成系列文化产品,使其在保护中得到发展,在发展中得到更好的保护。
抓品牌 促经济社会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仙居县提出将“非遗”保护与公共文化建设相结合、与文明素质教育相结合、与挖掘旅游文化相结合。在加快公共文化建设中,仙居县注重发挥民众的积极性和参与性,注重地域性和民俗性,提出以抓品牌入手,形成“乡有一品,村有一招”的工作思路。目前,全县已挖掘培育各类民俗项目30多个,组建民俗特色团队200余支。2008年,仙居县委宣传部会同县文广新局又评选出“乡镇品牌文化项目”5个,“村级特色文化活动项目”12个。
为了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仙居县开发利用中小学乡土教材,将传统节日教育纳入学校教学活动之中;在职业高中开设花灯等传统技艺课程;通过新闻媒体,将各类申报片、宣传片在媒体上进行宣传,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传统文化、认同传统文化、喜爱传统文化。
在旅游与“非遗”的结合上,仙居县大胆创新,通过举办一系列特色文化活动,展现仙居的地域特点和风土人情,使大旅游大文化的效应开始逐步显现。一是举办传统文化节,打响仙居旅游的品牌。二是用传统节庆的文化元素丰富景点内涵,完整展现了仙居的婚嫁风俗和“百工之乡”的历史风貌。三是用节庆文化旅游项目拓展仙居旅游内涵,在2009年油菜花节期间推出“皤滩夜游”,极好地宣传了仙居的节庆文化和民俗文化,极大地提升了仙居的知名度和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