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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逾期不申报的
违建将被拆除或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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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文化报 >  200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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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逾期不申报的
违建将被拆除或没收

  本报讯 近日,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工作启动,计划用一年时间对全市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普查,并于明年6月全部完成此项工作。

  据了解,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6月2日正式颁布实施的《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提出,在《决定》颁布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对全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按程序分门别类逐项登记,建立全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数据库。普查内容包括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建设当事人或管理人、区位坐标、用地属性、建筑面积、建设时间、类别和用途等内容。此次普查不收取任何费用,普查结果将作为依法依规处理各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重要依据。

  根据《决定》,在全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中,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当事人应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今年12月2日。12月2日前未申报的,由街道办事处在建筑物所处社区、辖区主要公共场所以及市、区政府网站公示3个月;公示期满仍未申报的,由街道办事处临时管理,并在普查工作结束时,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

  另悉,为推动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培训班已于近日正式开班,此培训班预计共举办七期。(李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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