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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2009年讲座资源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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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文化报 >  200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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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2009年讲座资源征集公告

  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下称“管理中心”)是文化部直属事业单位,其职责是承担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下称“文化共享工程”)建设。文化共享工程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优秀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整合,利用文化共享工程各级中心及其基层服务点,向城乡基层群众提供公益性服务。

  此次资源征集为讲座类资源,包括文学欣赏、传统文化、历史地理、科普知识、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素质教育、普法教育等类。欢迎拥有以上资源版权单位及有合法代理权的单位报名,参加应征。

  项目名称: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2009年讲座资源征集项目。

  应征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拥有以上资源的版权及有合法代理权,至少能够授予信息网络传播权、放映权、广播权、复制及建立镜像权、翻译权、汇编权、展览权、表演权,授权期限不低于5年。(权利解释详见报名函)

  作品应健康有益并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视频作品声音、画面等应符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所要求的视频节目播出标准,并能够提供高质量资源原始带;资源库需符合数字图书馆相应标准。

  应征时间、地点和方式:

  应征时间:2009年9月10日至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20,下午1:30至4:30。

  应征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3号国家图书馆行政楼4层415会议室(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

  应征报名方式:报名可用快件邮递或来人登记的方式,采用邮递方式的必须填写应征报名函。(请在www.ndcnc.gov.cn下载)

  应征者报名时须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有版权或有合法代理权的资源目录(附内容介绍为佳),样片以及版权合法证明或对资源享有合法代理权及再许可使用权等证明文件。在报名结束且资格条件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领取相关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征集单位: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

  联 系 人:赵海燕、程志峰

  联系电话:010-88545191

  010-88545323

  电子邮箱:

  shaoer2009@gmail.com

  传 真:010-68475713

  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

  资源建设管理中心

  2009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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