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版:网络文化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1版
头版

第2版
综合新闻

第3版
理论评论
  标题导航
“探讨儿童上网问题,不能只破不立”
《2009年中国网吧行业调查报告》出炉
网站新闻编辑入选普利策奖委员会
免费模式的颠覆性
美新规要求收受酬劳写博客评论须注明
《剑网3》摘中国游戏行业年会大奖
“中国青少年绿色网络建设传播联盟”成立
微博客:“一地鸡毛”的盈利难题
新闻图片
九部委深入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低俗信息
中国式Twitter的营销机会




 中国文化报 >  2009-12-11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美新规要求收受酬劳写博客评论须注明

  本报讯 近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修订版《广告推荐与见证的使用指南》正式生效,该指南要求美国博客作者在网络空间评论产品时,必须注明是否收受了厂商的金钱或产品馈赠,若是收受酬劳而撰写产品评论文章,将被视同于为产品宣传。若消费者因博客的不当产品评论而蒙受损失,博主或厂商须承担赔偿责任。这项新政策同时适用于Twitter、Facebook等其他新兴媒体。(王佑雯)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