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岩夫 郑丽萍
近年来,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指导思想,激发群众主体意识,积极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热情,全区上下形成了从城市到农村、从广场到剧场、从静态到动态全覆盖的文化活动新格局。
城乡文化遍地开花
随着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文化强区”战略的实施,椒江区城乡群众文化活动遍地开花。从每年的新年音乐会开始,围绕春节、国庆等传统节庆,全区各行各业、各街道(镇)、各基层文化俱乐部纷纷自发组织各类群众文化活动,有格调高雅的书画摄影展览、激情四射的排舞大赛,也有风趣幽默的小品相声、场面宏大的群众歌咏,动静相宜,雅俗共赏,形成了周周有活动、月月有主题、季季有高潮的繁荣局面,逐步诞生并推广形成了“港城文化节”“企业文化节”“乡村文化节”“社区邻居节”等一大批有特色的文化品牌活动。各街道(镇)也结合自身地域优势,挖掘整合,形成了“一镇一品”文化特色,如海门街道的社区文化、葭芷街道的民俗文化、大陈镇的海岛文化等,为群众提供了自我参与、自我展示、共建共享的平台。
据不完全统计,椒江区目前有文艺表演队、秧歌队、合唱团、民间小剧团、书画社、民俗表演队等各类业余文艺团队130多支,表演队伍达5000余人。为加强对基层文艺团队的辅导,各街道全面落实“六个一”工程,即配备一名专职宣传委员、一名专职宣传干事、一名专职文化干事、一名中小学文艺老师、一名离退休懂文艺的骨干、一名民间文化人才,充分发挥这些文化指导员的作用,在普及中提高,在提高中创精品。同时,文化志愿者服务体系建设也在逐步构建并完善中,一大批热心公益文化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正积极参与到文化建设中来,其中大学生“村官”这一新兴志愿群体正日益成为基层文艺的“轻骑兵”,如前所街道的“村官”大舞台巡回演出,因陋就简,以“我搭台、你唱戏”的方式,每周举办一次,演出内容积极向上,节目形式不拘一格,不分年龄,不分职业,自娱自乐,深受当地群众欢迎。
共建共享活力之源
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这是群众文化的活力源泉。椒江区在群众文化建设过程中,积极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共建共享的新机制,为群众文化建设注入了不竭的活力。
共建共享之一:文艺创作全社会参与。群众既是精神文化的享受者,同时也是精神文化产品的提供者。为充分调动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该区积极探索文艺立项创作和补贴制度,建立了两年一届的文艺精品创作评奖制度,健全并完善对重点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过程中的扶持机制以及相关申报、考核、奖励办法,形成了推动全区文艺创作生产的工作体系。
共建共享之二:“政府+民营”双轮驱动新机制。该区立足民营经济高度发达的优势,探索建立了“政府引导投入,民资参与共建”的双轮驱动新机制,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推动“百分之一文化计划”,公示群众文化活动投资项目由企业自主“点单”参与投资,企业与村、社区在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艺团队展演、文化节庆活动等方面形成共建机制,特别是创建了“市场加公益”的文化发展新模式,如“精品剧场”模式、“文艺创作”模式和“非遗文化抢救”模式等,鼓励民营经济在更多领域参与文化民生工程建设,逐渐成为该区文化建设的新引擎。
共建共享之三:深入基层,拓展服务。为加强基层文艺团队建设,区文化馆自2007年开始,重心下移,探索并实践“基层文化服务日”制度,要求各业务干部定期下基层蹲点辅导,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帮助各街道(镇)、村(社区)组建文艺团队,指导活动开展,每人每年不少于50次。区图书馆积极开展人文大讲堂、蔡啸评书、科普展览、农家书屋、文艺沙龙等枫山书院系列活动,积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努力打造“无围墙的大学和零门槛的课程”。
共建共享之四:以奖代补和公益性文化项目采购制度。即在每年的基层文化俱乐部建设和各类大型文化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对每家建成的俱乐部和文化活动,在第二个年度进行分类别的奖励。同时,区财政对每年开展两次千人以上大型文化活动的街道、镇进行奖扶。近年来,除了发放奖金以外,还积极探索针对基层实际情况,由政府统一采购等额奖金的文化用品,直接送到基层。公益性文化项目采购,即每年对农村数字电影、文艺下乡等公益性文化项目实行政府采购。5年来,区、街道(镇)两级政府共投入1200多万元补助资金用于该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