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场的角度看,众多演出商仍热衷于项目制运营,哪里有钱赚就去哪里,哪个项目好就做哪个项目,今天能赚钱今天就开工,明天不能赚钱明天就休息,可预期有计划的运营模式远未形成。长期以来,演出业很难形成集创意、生产、制作、运营、销售于一身的知名品牌企业。
当前,演出业的经营主体主要有三大类:一是演出经营场所,二是演出团体或个人,三是演出经纪机构。比较而言,在这三类经营主体中,自2005年《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取消涉外审批门槛以来,演出经纪机构的市场化已达到很高程度,以往在演出经营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上的限制条款已经全部取消。
此外,演出经纪机构的民营化程度也非常高,国有演出经纪机构在市场优胜劣汰中大大减少,所占比例也越来越低。据2009年的统计数字显示,各地民营演出经纪公司占当地经纪机构总数的80%以上,但民营演出经纪公司规模普遍较小,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下的占68%,同时有49%的民营演出经纪公司员工人数不到10人。在这样的背景下,演出经纪机构该如何改变以往粗放式的盈利模式,形成较成熟的营收模式呢?
转型品牌型公司
据统计,演出经纪公司中有90%左右是项目型的,以操作具体演出项目为主要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一个项目做好了能大赚一笔,做得不好就亏一笔,不好不坏的话,勉强维持公司运转。项目来了,公司上下大忙一阵;没有项目时,可以放假休息一阵。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周而复始地进行。公司发展与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眼光、能力、人脉关系很大,可以说,一个人才可以支撑一个公司,一个人才流失也能搞垮一个公司。
对行业来说,这种粗放式的经营方式,将导致整个行业长期停留在低层次的经营方式上,难以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在掌握了这个行业发展的规律时,企业应该逐步摆脱低水平的经营模式,逐步探索更符合市场发展方向的经营模式。笔者认为,项目型演出经纪公司的发展方向应是品牌型公司。
作为品牌型公司,首先,必须形成自己的品牌产品,创作推销自己的品牌产品和品牌艺人,在源头上控制整个产业链。如美国百老汇,长期授权经营自己的品牌剧目,可以年复一年地收获品牌产品的收益。此外,韩国艺人经纪公司近几年来也在大举进军艺人培养业,并在韩国本土培养艺人取得巨大成功的基础上,开始进军我国内地选拔、培养艺人新秀,抢占品牌艺人生产的源头。
此外,企业还需形成自己的品牌营销模式,创作标准化的演出项目,实行规模化营销。品牌型公司应该有比较成熟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成熟的商业模式有三个特点:可复制、成规模、可预期。一个模式不可复制就难以做大,不能做大企业发展就受局限;成规模是一个产业或一个企业做强做大的根本条件,是其实现质的飞跃的关键因素;可预期则能够制定长期战略规划,在行业内逐步壮大,也才能吸引外来投资者的青睐。
从目前演出业来看,刘老根大舞台、杭州金海岸公司实现了盈利模式的复制,也实现了盈利状况的可预期,达到了一定的商业规模,可以称为基本成熟的商业模式。美国“百老汇”品牌授权模式则是更高层次的商业模式:由“百老汇”做出品牌项目,通过品牌授权或巡回演出模式不断复制,形成长期稳定的收益。
尝试模式化运作
稳定成熟的商业模式是行业走向成熟的标志,也是这个行业能够吸引外来资金注入的动力源泉。无论是风险投资还是长期投资,投资人首先要看的是这个行业的长期发展,看的是这个行业是否能够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是否能够为投资人带来稳定的投资收益。
近来,已经有一些风投资金逐渐将目光转向文化产业,转向演出业。而一些文化产业公司也开始主动“走出去”,加快上市引资的步伐,从传统的生产营销领域进入资本领域,一些演出业公司也将上市融资确定为近期发展目标。如杭州金海岸公司已进入上市辅导期,计划在2到3年内实现上市计划,筹集更多资金实现更快的发展。
2009年颁布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将从事演出艺人签约、代理、推广的经纪公司纳入文化行政部门的管理范畴。在不远的将来,一大批演出艺人经纪公司将取得营业性演出经营资质,加入到演出经纪机构的行列中来。演出艺人举办演出活动将不再需要委托传统的演出经纪机构承办,由自身的签约公司直接举办即可。
这样,演出艺人经纪公司将控制除演出场所以外的整个演出产业链,对单纯从事中介业务的经纪公司形成冲击。可以预见,未来演出经纪机构将面临一次巨大的重新整合和调整,固守项目型经营的传统经纪公司将逐步退出市场。未来演出经纪的路怎么走,是值得传统演出经纪公司认真思考的重大课题。
演出业归根到底是文化行业,内容永远是第一位的,必须始终坚持内容为王的原则。有了内容丰富优秀的演出产品,再辅之以便捷的营销手段和营销渠道,我国演出业的春天一定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