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万夫
近日,有媒体报道,江苏徐州睢宁县花80万元“创新性”地引入“大众信用征集系统”,对所辖民众生活信息的各个方面进行打分后将其划分为四等。此举在当地试行两个月来引起热议。睢宁县委领导此前高调宣称要“严管民风”,要让群众“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制约”。
当地政府将公民的一些违规行为进行打分,通过信用级别来决定公民享受社会福利等方面的优先等级,从而引导公民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貌似很有创意。尤其是在当下,社会诚信价值体系遭遇挑战,创建一个大众信用系统,对于唤醒公民的诚信认识,以及建设一个信用社会,都将是一种推动。
可是,激动之余,笔者却多了一些忧虑。据说,这个评估细则不仅包括个人银行信贷记录、个人履行合约记录等常见的诚信内容,还包括“家庭暴力,不履行赡养、抚养义务记录”“围堵党政机关、企业、工地,无理闹访、缠访等记录”“个人超计划生育记录”“交通违法记录”等行为和道德层面的内容。尽管这个信用征集系统很详细,可到底有多少操作价值,这不仅取决于内容,还取决于执行者能否以身作则。
换句话说,睢宁县要想建立公民的诚信价值体系,当地政府自身要起到表率作用。因为,在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中,作为政府就必须起到和体现出引导者的作用和价值。举个简单的例子,公民的车辆违规了,个人的诚信就要被减分,可是,政府的车辆违规了,谁来监管?尤其是那么多的特权车肆意违反交通规则,其诚信级别又该由谁来打分?
令人诧异的是,当地政府只字不提其在信用体系中扮演的角色,首先是演员,然后才是导演,反而将自身置于整个体系决策之上,难免让人质疑。政府本来是应该接受公民监督的,这个地位决定了政府的服务对象是人民。如今,当地政府却要给公民打分,这种背景下,公民还怎么监督政府?或者说,公民还敢不敢监督政府?对于这样的信用征集,我们或许只有摇头叹息了。(搜狐博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