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上个世纪80年代末,我登临洛阳邙山,岭上空旷无人,显得苍茫,突然听到一阵吹吹打打,煞是凄婉,驻足朝下看,原来是一队披麻戴孝的送殡队伍,人数不下百十人,人人手里拿着纸扎的各种物件,有房子、摩托车、各种电器以及人们日常生活的各类用品,真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总之,把这个世界享受到和还没有享受到的尽其所能地提供给死者。令人瞬间想到陶渊明《挽歌》:“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生与死,阴阳殊途,似乎很遥远;但其实又唇齿相依、互为参照,于是才有生者对死亡的追问:人究竟有否灵魂?人死后会到什么地方去?人们这样对死者送行,且行且歌,是对死者的安慰还是生者的需要呢?当代法国历史学家米歇尔·沃维尔的《死亡文化史》,也许能部分地提供答案。
书中描写了中世纪到当代欧洲人的死亡状态,按照作者自己个人的说法,他在努力试图还原对死亡的真正看法,从持续的历史中把握死亡的形态、内容,从生物学的死、人口学的死、死所带来的人的复杂情感等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还原并批判各种“魔法”的话语,宗教的话语以及世俗话语。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批判的矛头指向圣人和权贵,因为不论历史的记载还是考古发现,大家更为重视的是权贵之类的人,他们无论生前或者死后都享尽尊荣,而对于普通人的死直到相当近的时期大家还关注甚少,这种“蓄意”的沉默所带来的危害可能让我们失去了解人类真相的机会。为此,我们似乎应当关注普通人的死亡习俗与死亡真相。
事实上,中世纪的欧洲人生命普遍短暂,在一般年份,平均死亡率是30‰至40‰,预期寿命短促,大多数情况下寿命为20岁至30岁,一代人中50%的人活不过20岁。在传染病如瘟疫以及胃出血、肠胃中毒、癫痫、狂犬病、溃疡、脓肿以及皮肤病和麻风病面前,缺乏卫生知识的人无助地暴卒。大量殉教者的形象则让死亡显得愈加暴烈。于是人生苦短:32岁成人,以后如同做梦,40岁时进入壮年,然后便是老年。在英国,出生时的预期寿命大约为35岁,在别的国家更是低至30岁。死亡吞噬了儿童和青年中的大部分,人到40岁时就已经老了。作者经过对欧洲历史研究以后,提出了一个完整的、具有权威性的西方死亡史图景:从中世纪黑死病肆虐开始,人们对死亡的认识经过了巴洛克式的大规模仪式的死;自然哲学的“明智”的死;复古派的“英雄”式的死;立遗嘱的“市民阶层”的死;最后进入现代的对死的禁忌。作者在考察这一些情况之后发出这样的感谓:“死的历史扣人心弦,历史需要掂量问题的各种因素,倒过来审视与死亡交叉的目光,从死亡出发,回顾迎接死亡的集体态度,发现人们在这一途程上的各种反应。”
米歇尔·沃维尔提出的死亡文化的概念范围排除了宗教。作者把每个时代欧洲人对死亡的反应、态度、仪式以及与死亡所作的抗拒都用详尽的资料、数据与图片向我们展示出来。
当一种解释被经验证明时,我们便称之为真理并深信不疑,中世纪几乎没有人怀疑灵魂的有无问题,大多数人相信人死亡之后灵魂必定会转移到另一个世界或时空当中,由于经验总是有限的,所以真理也总是相对的,人类对事实不得不总是做出解释,直到我们真正认识死亡。
正因如此,宗教总是不失时机地进行对人们意识的侵入。至少目前我们还是要认定所存在的事实,西方人对灵魂的存在和超自然的神秘事情始终有抑制不住的兴趣,知道人有灵魂之后才知生命可贵与永恒重要,才知需要救世主。但这里面根本的区别在于,宗教告诉人死后是怎么回事,而对于死亡即将来临,宗教认为是没有选择的。西方丧葬礼俗受到基督教文化的深刻影响。基督教将每一个人的灵魂直接与上帝发生关系,崇尚灵魂升华而轻视肉体,因此基督教的丧礼更多地是为死者祈祷,祝其灵魂早日升入天堂,解脱生前痛苦。
死亡文化的本质是生存文化,从一个民族的死亡文化中可以窥见到那个民族的全部生存哲学。米歇尔·沃维尔提出的死亡文化关注的是人在面临死亡时的选择,这是和宗教格格不入的。也就是说,米歇尔·沃维尔研究的问题,实际上是宗教所忌讳的问题。所以米歇尔·沃维尔这样说:“死是一个社会的反映。”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对死的投入不是对生命期望有延伸,而是对幸福期待的延伸。”对历史学者而言,看重死亡其实是因为看重人类历史对于生命的善待。
无论从《百年孤独》、《铁皮鼓》还是《失乐园》等著作中,我们不仅能够体会出人们对死亡所充满的本能的恐惧,同时也能让我们觉悟到死亡对人生的真谛的启迪,认识到日益逼近的死亡所造成的生命的有限性,那么这种“恐惧”不但不会引起我们心理上的恐慌,相反会给予我们对未来希望的某种启示和提醒。正因为生命的有限性和死亡的渐近性,我们必须抓住生命历程中的种种机遇,最大程度地利用生命,赋予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我们无法设想,假如人类没有死亡,这个世界将会变得多么的空虚、无聊甚至可怕。死亡是生命本质的孤独,无法克服的宿命。
反观中国的死亡文化,中国民间有关于鬼的故事,但这些不应属于死亡文化的范畴。中国人是讲究乐生不乐死的,幻想长生不老的,一向对死亡相当恐惧。孔子就讲:“未知生,焉知死。”儒家谈死亡非得拉到一个很大的主题上,如“舍生取义”“杀身成仁”,唯有如此,死亡才有意义,但这已经超出普通人所面对的日常性话题了。
在清明节来临之际,我引用哲学家费尔巴哈的一段诗作为结束语:“生命就是生命,因为它不能有两次。有个古老的神话传说,我将去参加天使的队伍。但那是神学家们的胡言乱语,他们总是编造谎言。我们将在棺材里腐烂,我们的个性就到此为止。死并不是可怕的玩笑,自然界不会玩弄这种把戏。它用死亡把生命贴上封条,人已耗尽要去加入虚无。而我不再起来,死亡结束了我生命的旅程。”
费尔巴哈的这种认识毫无绝望之处。如果说宗教所说的永生存在的话,那就是历史所给予人类生命真正的延续在于他的后代、他的著作、以及对于他的纪念。这和我们中国人所讲“立德、立言、立功”不谋而合。为此,死亡不会让我们恐惧,而只会让我们更懂得如何珍惜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