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经贵州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贵州省首个县级地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玉屏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将于8月1日起开始施行。
玉屏县是我国5个侗族自治县之一,也是贵州省唯一的侗族自治县,其侗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8%,文化遗产资源十分丰富,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独具特色,有“中国箫笛之乡”“中国油茶之乡”和“中国北侗文化艺术之乡”之称。玉屏箫笛以音色优美、雕刻精致而著称,它取材于当地的小水竹,并融合了当地侗、汉、苗、土家等多民族文化元素,其制作技艺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据悉,这部条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具体措施、编制规划、沿袭传承、奖惩原则、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它的实施,将为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与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贵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