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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围剿”莫愁湖发“愁”
公共规则缺失,城市景观沦为私苑
哈尔滨中央大街举办“阳台音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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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冢得名因冢而兴的古镇老街




 中国文化报 >  201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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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规则缺失,城市景观沦为私苑

    余 枚

    近日听闻,江苏省南京市民发现,在高楼“围剿”下,千年名胜莫愁湖已沦为“城市洗脚盆”。无独有偶,江城武汉,百湖之市,苦于大量建筑与建筑垃圾的逼迫,50年来竟有近百个湖泊“人间蒸发”。

    而更早些听到的消息是,不少西湖边的名人故居与历史建筑不知不觉成了私人会所,湖畔一家经改造后的高档会所的保安直言:“来我们这里消费的,不是有钱的人,就是有权的人。”更不必提起,昔日留给洱海市民诸多美好回忆的“情人湖”,当年大部分被填埋,矗立起一片别墅群的痛史。不再安全的城市公共景观资源,已经成为强势群体争夺的高地。

    任何一种经济学都承认,资源的优势体现在稀缺性上。具有不可再生性质的公共景观资源是一个城市最具个性内涵也最能凝聚人心的所在,因此它们今天遭到以建设、民生为名的“独占”“坐拥”并不足为奇。劳心装扮、维护了这类景观资源的城市管理者与营造者似乎对此视而不见,实际不然。各取所需的利益链条给了他们十足的冲动,而模糊不清的公共规则更是为此类事件滋长提供了足够的空间。

    公共规则不彰不算新问题。国人的私产观念其实向来强烈。学者薛涌曾就此援引了费孝通《乡土中国》的考察例证:过去,江南的河流就脏得出名,因为河不属于任何人,就算恶臭成了问题,人们也总等着国家来处理,结果凡国家管不到或管理不严的地方就可以随便乱来。

    合力维护公共资源的健康公共秩序没有得以建立 ,自扫门前雪成了公众对私有产权最大的误解。实际上,私有产权的概念在西方源远流长,却从来没有脱离公共资源和公共秩序的框架。

    中国入世以后,有关部门曾希望代表团馆舍能够建在美丽的日内瓦湖畔,而日内瓦湖边的土地,几乎是世界上最紧俏的黄金地段之一。有关部门费尽周折,总算在日内瓦湖畔买到一块不大的地。怎样才能充分利用这片地?有人主张,能不能建一栋20层高的办公楼,既气派,又能增加使用面积。设计师为此到管理部门了解情况,得到的答复是:“那很简单,如果你那样做了,我们将不仅把房子拆了,还将永远取消你在瑞士买房盖房的资格,永远取消施工单位在瑞士施工的资格。”

    在美国,任何私有产权也必须在公共资源的框架中才能成立,个人必须考虑你的私有产权对公共资源的影响。比如在有些地方,你买了房子,但不能在前院围栅栏,不能在户外晾晒衣服,甚至不能晚上把车停在车房外面,哪怕停在自家院子里也不行,各地的规矩宽严不一。这些规矩,属于地方自治法规,由镇政府,甚至是街道社区的业主委员会民主通过,并拥有实施的权力。

    各国对公共资源秩序的理解,都建立在非常简单的共识上:一旦离开公共资源如公路、水电、治安、邻居与其他社区服务,个人私产就没有价值。反过来也一样,公共规则需要无数个人的共同呵护,因为人欲不止,公共规则如果不被高呼,就可能被活埋,侵占甚至独霸公共资源的情形将难以绝迹。

    我们可以用猜测来保持清醒:未来的普通市民在城市之中,除了土地使用期限明确的个人住宅之外还能拥有什么?再说,如今高楼日日矗立不止,假如有一天头上的天空也成了稀缺性资源,难道我们也要再花高价去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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