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 默
“出名要趁早”——张爱玲的名言已被传滥了。说到最佳的成名途径,在如今的互联网时代,当然非网络莫属,只要会上网,人人有机会。但如何利用网络获得正面的成名,却并非人人都明了。在国内,继早期的网络红人如“芙蓉姐姐”“天仙妹妹”之后,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在网络上花样百出,只求速“红”,成名成“星”。一大批低俗、粗糙、另类的网络造“星”行为,不仅给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同时也让大家对网络造“星”颇感厌恶。本文所讲述的一个加拿大男孩通过网络实现音乐梦想,并一举成名的故事,或许能让大家对网络造星行为有所改观,并且给那些有志于网络成名者一些正面的启示。
在前不久刚刚结束的全美音乐奖颁奖典礼上,加拿大籍歌手贾斯汀·比伯成为最大的赢家。这位“90后”小伙子把“年度艺人奖”“最具突破性艺人”“最受欢迎流行、摇滚男歌手”以及“最受欢迎流行、摇滚专辑”4项大奖收入囊中,成为本届音乐奖最红的歌手之一。其实,他也是美国知名的视频网站YouTube上今年点击率最高的网络红人,甚至超越众多一线老牌明星艺人,受到广大网民的追捧。难怪有人说,这个不满20岁的男孩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取得如此成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出生在一个互联网高速发达的好时代。
网络出道的“草根歌手”
1994年,贾斯汀·比伯出生于加拿大安大略省一个单亲家庭。他很小就有表演天赋,与其他同龄人一样,渴望受到关注。从5岁起,他自学了钢琴、鼓、吉他和小号。12岁时,他获得了当地歌唱比赛第二名。为了让一些不能出席看他表演的家人和朋友看到自己的表演,2007年底,他和母亲在视频网站YouTube上传了自己翻唱的歌曲。没想到这些演唱视频意外得到美国亚特兰大资深音乐经纪人斯科特·布劳恩的青睐。
2007年的一天,布劳恩正躺在床上上网,无意间点到了比伯的家庭视频——比伯正声情并茂地唱着阿瑞萨·富兰克林的一首知名歌曲。“当时比伯的注册账号下只有六七个视频,每个不过有几千的浏览量。但当我听到他清脆的歌声,就觉得他真是个罕有的天才,我欣喜得快要疯掉了。”布劳恩这样形容当时的心情,敏锐的职业直觉告诉他,比伯有巨大的潜质和可塑性。于是,他很快联系到了比伯的母亲,说服她带着比伯一起飞到亚特兰大与自己碰面。两周之后,经过几个回合的谈判,布劳恩最终签下了当时年仅13岁的贾斯汀·比伯,成为他的经纪人。
新媒体齐聚人气
一开始,布劳恩还想走包装童星的常规路线。他走访了好几家主流唱片公司,想要找到合作者一起经营包装比伯,但是每一家都拒绝了。尽管这些唱片公司也认同比伯的天赋和潜质,但在经济不景气的大环境下,大家都格外谨慎,不想冒险。
吃了闭门羹之后,布劳恩开始将目光转向网络新媒体。他和比伯花了近半年的时间在网络上建立了强大的粉丝基地。在视频网站上发布新歌让歌迷订阅,并以更自由的方式直接在视频网站和微博上与歌迷建立真实又真诚的互动。
与此同时,流行歌手亚瑟小子的巡演经纪人找到了布劳恩,询问他是否签下了一位极具潜质的新艺人。当布劳恩把比伯在网络上的视频给亚瑟小子和Island Def Jam音乐集团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雷德看时,二人马上表示愿意签下比伯。于是,雷德、亚瑟小子和布劳恩强强联手,决定用各自不同的专长和经验一起从市场定位、歌曲选择、专业声乐训练、舞蹈等多个角度为比伯量身打造属于他的音乐。布劳恩更是为比伯预约了顶级的流行乐制作人兼创作者特里基·斯图尔特等人为他的音乐出谋划策。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新鲜出炉的音乐第一时间在网络上与广大歌迷见面,而不是走以往大家所习惯的电台或电视台的打歌路线。
利用网络效应赚钱
在短短的几个月内,比伯就为公司谋利近7亿美元,这是让人难以置信的事实!而让他成为吸金高手的秘诀就是利用了网络效应。
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比伯在美国在线官方页面的订阅粉丝数已超过70万,点击率高达1.62亿次,他的个人主页粉丝数量也超过600万。即便是现在,比伯有了数以万计的追随者,但他仍然会在自己的微博上跟歌迷交流互动,回复他们的留言和提问。通过网络沟通,比伯与歌迷之间产生了一种特别的默契,大家也乐意到他的主页上看他的最新动态。以至于当比伯偶尔太忙没空更新页面的时候,歌迷居然开始担心他的健康状况。由此可见,网络的力量的确深入人心。
近日,比伯的自传《第一步到永远:我的故事》在美国洛杉矶上市发行,比伯亲自到书店做宣传。发行当天有超过1000名歌迷到现场支持自己的偶像,有的家长还陪自家孩子一起来,并与偶像合照,可是由于歌迷人数太多,书店不得不暂时关闭大门,并用黑色的窗帘将歌迷阻隔在书店外面。
后记:关于网络成名,最直白的解释是指通过网络媒体, 在一定时间内(通常是极短时间)使某些人物或事件出名。但网络只是一种媒体,一种工具。对于成名者而言,采取怎样的成名途径才是最重要的。“成怎样的名”包含着太多的含义。为还网络一个健康的环境,希望大多意欲通过网络成名者,能够采用正当、积极的途径,获得一个有意义的美名,而不是恶名或臭名,引起世人嘲笑与公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