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 婵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馆党委副书记李利说,2004年11月,北京市首家免费为外来务工人员放映电影的“民工影院”在朝阳区文化馆进行首场放映时,很多农民工提前两个小时就在门口守候,他们中很多人从未进过电影院,有些人为看这场电影专门洗澡并换上过年时的衣服……此后,“民工影院”定期邀请农民工免费观影,很多工地打电话表示感谢或预约观看。
李利说,这样强烈的反馈,让他们认识到农民工对文化的强烈渴求,也坚定了他们将“民工影院”这个品牌做大做强的决心。
2.53亿,这是2011年全国农民工的人数,这个巨大的数字仍然呈逐年增长的态势。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来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当中相当一部分人是“80后”甚至“90后”,不同于父辈的是,他们对文化的需求更加强烈。在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今天,如何维护和保障这类群体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他们融入城市,成为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
全社会共建局面正在形成
日前,全国农民工文化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浙江东阳召开,共有6个典型单位介绍了自己的经验,其中不仅有北京市朝阳区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还包括宁波音王集团这样的文化企业,这家生产音响、灯光设备器材的公司,不仅针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需求进行技术研发和使用培训,还向一些农民工集中的地区捐赠相关设备。
而这也是近两年农民工文化建设呈现出的特点:在政府主导的框架内,全社会共建的局面正在形成。
近年来,农民工文化服务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农民工文化工作的组织保障、经费保障、政策保障也明显加强。2010年,文化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也提出尽快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战略目标。在农民工文化工作中,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骨干作用日益增强,逐步发挥设施、资源、人才优势,创造出了许多顺应和符合农民工需求的服务项目与服务方式。
然而,对于一个如此庞大的群体,且存在居住分散和流动性较强、受教育程度不高、收入水平较低等众多特点,仅凭政府和公益性文化单位的力量远远不够。在丰富农民工的文化生活上,很多时候城市社区、用工企业等社会力量会更有优势,这种情况下,积极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就显得尤为重要。
针对现状,各地也纷纷鼓励用工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农民工文化工作,采用政企共建、购买服务、委托承办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文化服务。例如,北京的“工友之家”、杭州的“草根之家”等社会组织,以外来打工者为服务对象,多次组织公益性大型文化活动。广东省深圳市还积极探索与用工企业共建图书室、电脑活动室等文化设施,为农民工就近使用文化设施、参与文化活动提供了便利。许多企业也逐渐把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作为提升职工素质、健全企业文化、增强企业凝聚力的重要手段。如北京市建工集团在工地开设“职工夜校”,配套建设图书室、文化活动室等设施,为农民工提供素质培训、专题讲座、文化娱乐活动。
各部门职责任务仍待明晰
尽管现在农民工文化建设已经形成全社会共建的局面,但也引发了新的问题:各级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社区、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均参与和组织服务农民工的文化活动,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统筹,各部门在农民工文化工作方面的角色定位及职责任务不明晰,尚未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难以形成合力,这一方面导致资源浪费,另一方面也让很多服务农民工的文化活动内容和形式太过单一,尚不能满足农民工群体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特有的文化需求。
究其原因,还是源于农民工文化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机制。各级政府、文化部门以及企业、社区等对农民工的文化工作尚未给予足够重视,没有真正把农民工文化工作作为一项需要长抓不懈的系统工作来进行整体规划,一些工作往往带有应景、随机的色彩,各部门分工就更加难以实现。用工单位大多对农民工文化生活重视不足,没有把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纳入企业文化建设的范畴统筹考虑,不能满足农民工的文化需求。而作为城市最基层的组织,社区对辖区内农民工文化生活关注程度并不够。尽管目前各地已经规定城市公共文化设施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要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公众开放,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工对于已经开展的面向自身的文化服务了解不够,依然存在“心理门槛”,很少主动享受这些公共文化服务。
此外,“十一五”以来,各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虽然持续增加,但没有将辖区内农民工文化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统筹考虑,所开展的农民工文化活动大多是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专门拨款,农民工文化工作缺乏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现有公共文化设施基本按行政区划和户籍人口来配置,造成部分外来人口密集的街道或社区设施负荷过大。
农民工文化服务要常态化
农民工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贡献者,文化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的桥梁。用文化引导农民工融入城市,就必须切实把农民工文化工作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推动农民工文化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一些地方政府正在制定相关政策加强农民工文化建设,例如,北京市最近出台了《保障来京务工人员基本文化权益温暖工程工作方案》,深圳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等。在近期的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督查工作中,农民工文化服务成为检验当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在示范区创建中,广东省东莞市把新莞人(指在莞居住的外来人口)公共文化权益保障机制作为一个重点研究课题,积极探索保障新莞人公共文化服务的新举措、新机制,积累制度建设经验。浙江省嘉兴市针对农民工文化工作缺乏分工,容易造成服务内容重复和资源浪费的问题,启动了“文化有约”项目,将嘉兴所有的文化场馆资源整合起来,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供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市民自主挑选。专家建议,将农民工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关键是要研究农民工文化工作的长效机制,将其纳入当地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