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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传媒集团LOGO征集活动启事
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整体水平全面提升




 中国文化报 >  201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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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传媒集团LOGO征集活动启事

    中国文化传媒集团(China Cultural Media Group Limited,缩写为CCMG)是总部设在北京的大型国有文化企业,其前身是1985年成立、由文化部主管的事业单位——中国文化报社。2009年,中国文化报社积极响应中央文化体制改革要求和部署,主动提出转企改制申请,成为第一家整体转企改制的国家部委主管报社,中国文化传媒集团于2009年11月12日正式揭牌成立。

    中国文化传媒集团自组建以来,以文化行业资源为依托,积极整合海内外文化资源,以建设文化传媒业与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的新型业态作为主攻方向,自身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经过3年的蓬勃发展,中国文化传媒集团目前已成为拥有两报(《中国文化报》、《中国文化手机报》)、三刊(《艺术市场》、《艺术教育》、《文化月刊》)、三网站(中国文化传媒网、国家动漫产业网、国家公共文化网)、两院和十个中心以及十几个“中传系”公司的大型文化传媒集团。目前集团主要业务除经营传统报刊外,还涉及数字传媒、影视制作、会展广告、动漫游戏、艺术品收藏、文化旅游、城市节庆、非遗产品开发及印刷报刊物流等文化产业领域。

    为更好地提升集团形象,扩大集团社会影响力,现向社会各界征集能够代表中国文化传媒集团形象的LOGO,LOGO具体设计要求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2年6月1日至30日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包括LOGO图标和“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文字设计(适用于媒体宣传、大型户外广告等);

    2.LOGO图标应主题鲜明、简洁明快、内涵丰富、寓意深刻,符合中国文化传媒集团定位,同时易于识别、记忆和宣传推广;

    3.LOGO图标应当具备较强的应用性,可在各种场合、标牌和载体上使用,符合不同材质制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视觉传播效果;

    4.作品提交形式为电子版,电子版图片可为JPG、GIF或PSD格式图片,应征作品请附创意说明,详述构思及象征意义;

    5.参加征集的图标应为原创作品,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无版权或著作权纠纷,作品不得与其他企业或品牌标志雷同,否则设计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每位设计者参加征集的作品数量不限。

    三、评选方式

    作品由主办方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选,中选作品版权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有权适当修改中选作品。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奖励办法

    此次征集活动将对最终被选用的作品给予一次性8000元的奖励并颁发证书,同时,还将评选出优秀奖10名并颁发证书。

    五、投稿方式

    参与者通过E-mail(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作品。提交作品时请将作品、文字说明及报名表一并发送至邮箱logozhengji@ccdy.cn。其中,报名表请登录中国文化传媒网(网址:http://www.ccdy.cn)下载填写。

    联 系 人:李海琪

    联系电话:010-63213013

    中国文化传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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