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文化局党组书记 局长 白 霞
鄂尔多斯为蒙古语,意为“众多的宫帐”或“宫帐群落”。
鄂尔多斯市是我国改革开放18个典型地区之一,也是我国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之一。鄂尔多斯地区不仅有着富集的自然资源,同时也有着丰厚的文化资源。在鄂尔多斯这片文化沃土上,不断绽放出绚丽的民族文化花朵。
鄂尔多斯文化源远流长、积蕴丰厚。鄂尔多斯地区有着厚重的历史文化、灿烂的民族文化和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鄂尔多斯市在当代文化建设中,沿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不断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不断创新地域文化,为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鄂尔多斯境内有1000多处历史文化遗迹,其中萨拉乌素文化遗址、朱开沟文化遗址、战国秦长城、阿尔寨石窟、成吉思汗陵、秦直道遗址等12处文化遗址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还有5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成吉思汗祭典、鄂尔多斯婚礼、鄂尔多斯短调民歌、漫瀚调、古如歌。这些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文化遗存,都在显现着鄂尔多斯文化的丰厚积蕴。
鄂尔多斯地区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1922年,考古学家在鄂尔多斯境内萨拉乌素河畔发现的古人类化石和石器证实,早在距今7万至14万年,人类的先祖就在鄂尔多斯萨拉乌素河流域繁衍生息,创造了人类的初始文明,即为当代世界考古学界著称的河套文化。2010年,在康巴什新区乌兰木伦河畔发现的古人类活动遗址,再次证明鄂尔多斯地区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
鄂尔多斯地区是草原游牧文化的发祥地。古代,鄂尔多斯草原水草丰美,是游牧民族理想的生存之地。历史上,从夏、商、春秋至秦、汉、唐、宋,先后有土方、鬼方、獯鬻、戎狄、林胡、楼烦、匈奴、乌桓、鲜卑、敕勒、党项、契丹等众多北方游牧民族、部落在这里驻牧。众多游牧民族共同在这里创造了以“鄂尔多斯青铜器”为代表的灿烂的草原游牧文化。1973年,杭锦旗出土的匈奴鹰形金冠,作为匈奴文化的经典而为举世考古学界所瞩目,放射出“鄂尔多斯青铜文化”的绚丽光彩。
鄂尔多斯地区是蒙古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汇集、传承之地。明代中叶,祭祀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的“八白宫”迁移到鄂尔多斯境内,蒙古族“黄金家族”也随之进入鄂尔多斯地区,从而把蒙古族的文化精华带到鄂尔多斯地区。之后,生活在鄂尔多斯地区的蒙古族执着地传承了内涵丰富、世界唯一的成吉思汗祭祀文化,延续、发展了特色鲜明的蒙古族优秀传统文化。
鄂尔多斯地区是一片歌海舞乡。明代中叶以后,蒙古族成为鄂尔多斯地区的主体民族,在这里从事着以游牧为主的生产劳动。鄂尔多斯地域宽广,这里有辽阔的草原,有浩瀚的沙漠,有沟壑纵横的丘陵山地,也有黄河沿岸的平原滩地。近代,鄂尔多斯地区人口较为稀少。雄浑壮丽的自然条件、人口稀少的生活环境和游牧为主的生产特征,使鄂尔多斯蒙古族形成了淳朴豪爽的品格、能歌善舞的秉性和热情好客的习俗。几百年来,鄂尔多斯蒙古族在这里创造、传承了大量品位高雅、独具特色的优美民歌和优美舞蹈,鄂尔多斯民歌有数千首之多,因而使鄂尔多斯地区在中外享有歌海舞乡之美誉。精美的民族歌舞既是鄂尔多斯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华民族文化苑林中的亮丽花朵。
鄂尔多斯地区是华夏中原农耕文化与北方游牧文化交汇、对接、融合的地区。自古以来,鄂尔多斯地区不仅是众多北方游牧民族、部落先后驻牧的地区,同时也是中原王朝与北方游牧民族相互争夺的地区,时而在这里兵戎相见,时而在这里握手言和,政权反复更迭,人文纷繁演绎。无论兵戎相见还是握手言和,都在进行着文化的碰撞和交融。2000多年前修筑的贯穿鄂尔多斯地区的秦直道就是一条中原农耕文化与北方游牧文化的交流通道。
鄂尔多斯是亲和文化漫瀚调的发祥地。鄂尔多斯地区与晋、陕毗邻,水土相连。自清初以来,由于自然灾害以及诸多社会原因,晋西北、陕北的不少汉族群众“走西口”进入鄂尔多斯地区。在持续200多年的清代“走西口”移民过程中,淳朴厚道的鄂尔多斯蒙古族友好地接纳了晋西北、陕北等地的汉族移民,并且真诚地帮助他们在鄂尔多斯地区安家立业。在这200多年中,鄂尔多斯地区的蒙古族和汉族和睦相处、友好往来,形成了水乳交融的密切关系,蒙、汉民族民间音乐文化得到了充分的交流融合。汉族居民在学唱蒙古族民歌时,融入了晋、陕民歌的韵味,于是就形成了以鄂尔多斯蒙古族短调民歌为母曲,融合有晋、陕民歌韵味和演唱形式的新的民歌歌种漫瀚调。漫瀚调是蒙、汉民族民间音乐文化交流融合的结晶,是一种象征和增进民族团结的亲和文化。
特殊的地域环境、特殊的历史进程和特殊的民族演绎,形成了独特的鄂尔多斯文化。河套文化、鄂尔多斯青铜文化、农耕文化、蒙古族传统文化、民族民间歌舞文化、漫瀚调文化等诸多文化渊源共同构成了鄂尔多斯文化的庞大根系。鄂尔多斯文化是一种历史悠久、影响深远、多元交融、多样复合的地域文化。它具有久远性、民族性、开放性、亲和性和进取性,同时具有一种海纳百川的包容大度和胸襟开放的进取精神,因此,也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源远流长的鄂尔多斯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一个地域的民族文化,是该地区、该民族的一种“集体品格”,是一种群体的“遗传基因”。它一旦形成,就会按照自己的内在逻辑不断丰富和发展,从而成为该地区人民大众共同的心理特征和行为特征。
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和文艺方针政策的指引下,鄂尔多斯文化生机勃勃、不断发展。鄂尔多斯地区以一种契合地区文化内在逻辑的发展理念,注重发展民族文化,使鄂尔多斯文化不断地呈现出亮丽的光彩。
20世纪50年代,鄂尔多斯地区的文艺工作者大量深入农村牧区,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加工提炼民族民间歌舞艺术,创作出《筷子舞》、《顶碗舞》、《挤奶舞》等一大批独具鄂尔多斯特色的民族歌舞节目,这些节目在中外文艺舞台上大放异彩,从而使鄂尔多斯民族歌舞成为中华民族艺术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
20世纪六七十年代,鄂尔多斯地区各旗区相继成立乌兰牧骑。乌兰牧骑作为草原上的文艺轻骑兵,队伍短小精干,队员一专多能,装备轻便灵活,节目小型多样,以民族歌舞为主要演出内容。各旗、区乌兰牧骑坚持“二为”方向,常年巡回在农村牧区,发挥四队(宣传队、演出队、辅导队、服务队)作用。鄂尔多斯地区的7支乌兰牧骑不仅给当地偏僻地区的农牧民送歌献舞,而且走遍祖国大江南北,去过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把精美的鄂尔多斯歌舞呈现在了世界各地。
鄂尔多斯地区历来注重基层文化建设,注重满足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20世纪80年代初期,鄂尔多斯地区就开始建设乡(苏木、镇)文化站,并在全自治区乃至全国率先实现了乡乡建有文化站的目标。每个乡(苏木、镇)文化站都配备有1至2名工作人员和一定数量的图书报刊和文体活动器材,为提高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提供了一定的基础设施条件。同时,为了解决偏远地区的农牧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问题,鄂尔多斯首创流动文化车服务活动,成为全国先进典型,为全国少数民族偏远地区文化建设提供了经验。1987年,文化部在鄂尔多斯地区召开了流动文化车现场会,向全国推广鄂尔多斯地区基层文化建设的先进经验。
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为了加强地区文明建设,鄂尔多斯从大文化的视角出发,把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放在重要的发展战略位置上,实施经济文化一体化发展战略,从而把鄂尔多斯文化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从1995年开始,鄂尔多斯地区实施了两项重大文化工程建设,即农村牧区小康文化工程和“萨日纳”艺术工程建设。
鄂尔多斯地区实施的农村牧区小康文化工程建设不仅进一步加强了乡(苏木、镇)文化站建设,而且普及了村(嘎查)文化室,发展了农牧民家庭文化户。经过5年努力,鄂尔多斯地区初步构建了以旗(区)文化单位为龙头、乡(苏木、镇)文化站为枢纽、村(嘎查)文化室为辐射、农牧民家庭文化户为基点的四级文化网络。
平时,日落耕罢牧归,农牧民可以到邻近的文化户家里,或读书看报,或吹拉弹唱自娱自乐。每隔半月十天,农牧民可到文化室过“文化日”,借书看戏看电影。此外,文化站每年还要多次举办全乡(苏木、镇)性的歌咏比赛、文艺会演、读书演讲、那达慕大会等文化活动。农牧民群众在物质生活水平迈向小康的同时,文化生活水平也在迈向小康。
鄂尔多斯地区在实施“萨日纳”艺术工程过程中,坚持“二为”方向,贯彻“双百”方针,以弘扬时代精神、繁荣民族艺术为宗旨,通过制定创作规划、投入创作经费、落实创作任务、培养艺术人才、奖励优秀作品等一系列举措,推动了艺术创作,产生了众多优秀的文艺作品。90年代,鄂尔多斯大型民族舞剧《森吉德玛》获得文华新剧目奖,大型蒙古剧《银碗》和大型民族舞蹈诗《鄂尔多斯情愫》获得“五个一工程”奖。
进入21世纪后,随着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鄂尔多斯市将农村牧区小康文化工程建设延伸到了城镇。在继续实施小康文化工程、“萨日纳”艺术工程建设的同时,展开了文化产业发展工程、文物保护发展工程和文化市场管理工程建设。在5项文化工程建设的统揽下,鄂尔多斯文化得到了更加全面的发展。“十一五”时期,鄂尔多斯歌舞剧团创作排演的大型民族舞蹈诗《鄂尔多斯婚礼》获得文华大奖特别奖;至“十一五”末,鄂尔多斯市8个旗、区中,已有5个旗、区建设成为全国文化先进县(旗、区)。
“十二五”开局之时,鄂尔多斯市就确立了更高的文化建设目标:即到“十二五”末,把鄂尔多斯市建设成为文化设施先进、文化服务优良、文化产品丰富、文化产业发达、文化氛围浓郁、文化特色鲜明、文化遗产保护良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保障的中国西部文化强市。
2011年5月,鄂尔多斯市被文化部、财政部确定为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把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推动地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抓手,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进行了统筹部署。创建过程中,鄂尔多斯市坚持政府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按照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基本型、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不断推进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
创建示范区过程中,鄂尔多斯不断加大文化投入,改善市、旗(区)、乡(苏木镇)、村(嘎查)四级文化网络的基础设施。2011年,全市投入文化事业发展资金达9.21亿元,占全市财政总支出的3.55%。2012年,进一步加大文化投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6亿元,其中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改善基层文化设施。上半年,市财政投入近4000万元,为基层文化馆、站、室购置了第一批流动文化服务车、流动文艺演出灯光音响设备、民族乐器等设备。8月,市人民政府已将91辆流动文化服务车,60套灯光音响设备,510套民族乐器,510套摄影、摄像器材配送到了基层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文化室。同时,各旗(区)也都投入相应的匹配资金,使全市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的基础设施得到了大幅度改善。
目前,鄂尔多斯市拥有市级博物馆3座(鄂尔多斯博物馆、青铜器博物馆、革命历史博物馆),市图书馆、市群艺馆均为地市级一级馆;8个旗(区)均建有图书馆、文化馆、文物管理所,其中图书馆、文化馆全部为县级三级或三级以上馆;4个旗(区)新建的博物馆即将投入使用;全市58个苏木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均建有文化站,每个文化站配备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其中49个文化站的建筑面积达到800平方米以上;907个嘎查村(含社区)均建有文化室,其中400个文化室的建筑面积达到了200平方米以上;全市建成草原书屋765个,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市旗管理支中心9个,成立了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共享服务点36个;结合党员远程教育中心,实现嘎查村(社区)单机服务点全覆盖。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站、文化室全部实行免费开放,每周开放时间达48小时或56小时以上;全市人均图书达0.5册以上;全市公共文化设施总面积达70多万平方米,人均0.4平方米以上。
源远流长、积蕴丰厚的鄂尔多斯文化正在与时俱进、与日俱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