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卫平 应晓萍
大运河是巨大的文化遗产,又是不断适应人类社会发展变化的工程杰作,因而能够跨越2000多年时空生生不息。它的灵魂是活的,包含着中华先人高超的创造能力;它的肌体是活的,能够不断通过自身的发展演变,继续为人类造福。这两方面的意义,使大运河在人类诸多伟大遗产中独树一帜。
2009年,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级会商小组在京成立,大运河被列为中国2014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自此,大运河申遗进入启动与准备阶段。2011年4月,“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会议”在扬州召开,大运河的申遗工作已经进入倒计时——大运河沿线的北京、河南等8个省35个城市的大运河遗产将整体申报世界遗产,并争取在2014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按此时间表,2013年1月底前将把正式申报文本报送世界遗产中心;2013年6月底前必须全部完成各项申报准备工作。可以说,大运河申遗现在进入冲刺阶段,如何认识和保护大运河这一仍在使用和发展变化着的活态文化遗产?如何开展此类项目的申遗工作?如何能够成功申遗?对于中国都是难得的机遇与挑战。
大运河申遗面临的问题
盘点大运河申遗之路,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发现问题的存在。大运河是仍在使用的活态线性文化遗产,这样世界罕有的历史文化遗产申遗,不仅对我们是第一次,对世界历史文化遗产申遗工作也是第一次。它必然会碰到许多前所未有的问题,必然会与国内外现行的有关文化遗产及其申遗工作的一些概念、规则、工作发生碰撞。这些问题乃至矛盾,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在认真研究世界申遗的有关规定前提下,结合大运河和中国的实际,深入思考这些问题,着力解决这些问题,不仅会有力推动和加快大运河申遗工作,而且必将提升我们的认识境界,促进相关工作的改进。
“活态遗产”的申遗标准需要深刻理解 目前国际上已经成功申遗的7条运河,都只作为遗迹存在,旅游与休闲是其唯一的功能。而大运河作为仍在使用的历史遗产,其“活态”的特征正成为目前申遗最大的难点。认真研究世界申遗组织制定的有关标准和工作规则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它集中了世界许多国家的经验与智慧,是我们申遗要遵循的指南。“活态文化遗产”不是静态的“文物”,而是流动的文明史。它的“活态”说明它一直在为人类服务,不仅有传承教育功能,而且有实际使用价值;它的“流动”,说明人类不断在创造文明,适应自然社会的历史变化,并使其在新的条件下持续为人类服务,更彰显了这类文化遗产对人类智慧的凝聚,因而更具有价值。中国大运河变化发展的历史就是一个生动的证明。所以,它当然是人类文明的成果,甚至是更重要的文明成果,而且具有普世价值。这从根本上是完全符合世界申遗组织的宗旨的。因此,不能简单用过去判断文物的标准来判断大运河这类活态文化遗产,相关的概念和标准也应该拓展。 真实性与完整性的还原任重道远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世界遗产评审方面对申报遗产的历史遗存的真实性要求十分严格。原物原貌、原物原地是基本要求。原真性要求跟原来的设计、材料、工艺、构成一致,要保存原状;完整性要求周边环境与之协调。
近代以来,一些古老的河坝、船闸、桥梁或是因年久失修而消失,或是在近现代以来的整修中被拆除,大运河作为文化遗存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受到了损害。一些地方建设更新现有的运河历史文化载体(如河驳、河堤、河埠、河坝、河桥等) ,破坏了大运河的历史整体风貌。一些地方在改造历史街区时新建了许多仿古建筑,却不懂正确的保护修缮办法,结果在做出假古董的同时,损毁了历史遗存。盲目的人工改造,使得古运河风貌受到严重损坏。许多大运河古镇,正在失去原有的历史风貌,许多历史久远的街区、房屋、城墙在城市改造中被拆掉了,许多古老的风俗消失了。
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有待突破 传统意义上的文物保护单位强调时间坐标,倾向于“静止”状态的保护。大运河作为仍然在用的活态遗产,仍然发挥着重要的防洪、灌溉、供水、生态和航运等功能,面临着发展的要求,比如防洪要求,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水利工程等;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要求;航道升级要求,如京杭大运河的江南运河段“四改三”工程,航道需要加宽和局部截弯取直,以适应新的航运发展需要等等,因此,其保护管理具有不同于其他古建筑、古遗址的鲜明特点,维护其水利、航运等现实功能,本身也是遗产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只有保护好大运河,才能来谈大运河申遗。目前大运河沿岸的城市,都处于加速发展的历史阶段,因此,必须处理好大运河的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这是大运河遗产必须要面对的重大课题,也是必然要面对的挑战。
流域环境污染整治形势严峻 以水质污染为例,运河污染主要来自4个方面:第一,工业排污:其中包括轻工业排污和乡镇企业的排污,以及酸雨、粉尘对运河水质的影响。第二,农业排污:运河两岸的农田主要是农用化肥、农药,经雨水冲刷后流入或渗入运河里面。第三,生活污水:包括运河两岸居民和大运河20余万船民的生活垃圾、污水的排放,还有各种来路的废渣、废料等固体物,其中包括建筑垃圾,被倾倒在运河两侧。第四,船运危险品倾覆后造成的严重污染。目前,大运河南方段的水质在许多地段属于四类以下,有的甚至是五类,水质污染问题如果得不到彻底解决,将会严重影响运河两岸居民的日常生活和卫生环境,严重腐蚀沿岸的文物古迹,严重阻碍运河的可持续发展。
管理协调机制亟待健全 长期以来大运河保护和整治工作存在条块分割、多头并管的局面,缺乏整体保护规划和统一管理协调机制。大运河流经六省二市,各个地方之间存在着地方利益的分割问题。在国家宏观层面上,没有一个统一的大运河管理机构,而是根据功能,被分散在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在各省市,基本上由各地的相对应部门管理。管理职能交叉,保护及管理状况复杂。
在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目标上,涉及的文物、水利、航运、交通、城建、环保等10多个管理部门的目标上是一致的。但在如何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水利、航运、南水北调等工程建设关系的认识上,各部门都有自己的利益考量。显然,这需要在统一的目标指引下协调解决。
大运河申遗的未来展望
大运河已然与长城一样成为中国的文化符号。大运河申遗体现了国家的意志,民族的希望。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强调,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并不仅是为争取世界遗产这一国家荣誉,而是要通过申遗,借鉴世界遗产先进的保护理念和成熟的管理体系,建立符合大运河遗产特性的保护利用长效机制,实现大运河的可持续发展。申遗是过程,保护才是目的,必须长期坚持。要始终把保护大运河遗产放在首要位置,统筹考虑运河保护和航运、水利、旅游等多种功能的实现,使千里运河成为联结沿线各城市、乡村的文化使者。他认为“民众是运河文化的创造者、传承者和守护者,不仅要重视宣传大运河古迹保护和申遗的知识与理念,还要考虑民生需求,听取民意呼声,充分保障民众权益”。大运河保护和申遗要将遗产保护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使民众切实享受到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果。只有自觉维系民众与大运河人水相依的生活和情感联系,才能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大运河的良好氛围,进而让古老的大运河承载着华夏文明流向美好的未来。
在推动大运河申遗的初期,郑孝燮、罗哲文、朱炳仁3位老专家对运河申遗取得成功充满希望,因为运河毕竟有着深厚的家底,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等各方面的遗存丰富充实,需要的是扎扎实实地做好细致的工作。如今,大运河申遗正紧张有序稳步进行,首先,大运河已建立起高层次的工作协调机制,在现有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的工作框架下,提升了工作层级,由国务院主管领导出面主持相关会议,或委托国务院办公厅对申遗必需的《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等重大事项进行协调,提高决策效率,推进部门协作,保障重点工作及时推进。其次,立法保护确保了运河申遗步入正常的轨道,《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从2012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结合大运河遗产现状、特性,以及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目标,《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首次以法规形式明确了大运河遗产的范围。针对水利、交通、文物等多头管理存在矛盾的情况,《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在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并实行建设项目遗产影响评价制度。第三,严格按照《世界遗产公约》和标准,科学做好大运河文化遗产的研究、评估、维护、环境整治、展示、监测、生态治理和申遗文本起草等基础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第四,吸收文化、文物、水利、交通、环保、城建等方面的专家参加的专家委员会或专家组已经形成。第五,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正加大财政支持,设立长效的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中央财政在今年和明年的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和重大遗产的专项资金中,对大运河申遗项目的遗产保护和环境整治工作予以重点支持,并将适当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第六,围绕大运河申遗的宣传工作得到大力开展,大运河的历史和价值、大运河申遗的意义、大运河保护的原则和基本知识得到传播与弘扬,增强了运河文化的感染力、渗透力,受到广大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在我国政府和民众的理性爱护和热情参与下,我们有理由相信:大运河申遗的目标一定会实现!大运河的明天一定会更美好!
(作者单位:江南大学杂志社;无锡运河之光文化艺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