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成君
一直没把时尚和嘴馋往一块联系。那天在办公室闲唠,美女小姜谈到自己最爱吃川菜。爱吃就爱吃吧,她却描述得详细:从味觉到感觉,从辣在何处,到舒服在什么位置,在什么样的环境下能感觉出何样的不同,竟把满屋子说出香辣气味来,勾起大家某个部位的强烈响应。
赶得也巧,那天我们刚刚讨论完关于时尚的话题,呼拉一下子,我就把时尚和嘴馋联系在一起了。
时尚和嘴馋,还真有关系。
吃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要件,从吃生到吃熟,是人类文明的发韧;从吃饱到吃好是生活层次的转变;再到吃得精细、吃出品位,那就是时尚了。时尚是人们精神追求的外在体现,引领时代,华美动人。和时尚的华丽唯美相比,“馋”字显得过于土,太俗,但这个“馋”字又最准确、最具诱惑力,追求激动人心的时尚主义者恐怕谁都拒绝不了美食的引诱。所以从这个角度讲,时尚主义者大多都是美食家。说白了,就是馋嘴巴子。
时尚主义者和馋嘴巴子之间的区别是:时尚比较讲究,不但吃的要好,环境也要好,要特雅,脱俗,要“搭”。先吃什么,再喝什么也次序井然,不可混淆。风卷残云般一顿狂搂不行,太俗,得细腻、细致,像当年八旗子弟,一小碟花生米能吃一下午。要的是“范儿”,讲的是“派儿”。而等到一种时尚的吃法变成了潮流,大家都会这么吃了,在社会上流行了,时尚主义者则坚决放弃,又寻找别的时尚吃法去了。
如此说来,时尚是流行的开拓者。
时尚主义者要经常自己跟自己叫劲,类似在针尖上跳舞的感觉:玩高难,寻刺激,用艰苦卓绝的精神追求孤寂的独特,“特”不惊人死不休。
美食具有强大的引诱力,时尚生活何尝不是如此?比如家居装修,四季穿着,佩戴首饰,美女香车,等等一应日常生活,都是时尚者精神展示的辽阔舞台。那种诱人的愉悦感一想起来就难以入眠,以至造就出无数时尚的异种。比如用藏羚羊绒毛织成的围巾,轻、嫩、软、滑,乃人间极品,致使人迹罕至、地处高寒地区的藏羚羊被大批猎杀,几近绝种。你说藏羚羊在那个地方能碍着谁呢,竟至遭此灭顶之灾?再说住的:一位挺漂亮的女子,不惜弄出好几个假户口,千里迢迢的,在寸土寸金的京城竟买下几十套房子,比大观园还大观园。你说你买那么多房子,咋住呵,总不能一个脚指头住一套楼房吧?还有那位在网络上风靡一时的“表”哥,此“哥”此生,非名表不爱,也绝不专爱一块名表,还要不时地看,不时地换,不时地露,不时地显。爱之深切,无以复加,不露则寝食难安。此举可推追逐时尚之最,当入吉尼斯世界纪录。
估计这哥们儿在吃上,肯定也是那种嘴很馋,但不怎么忌口的人。
生冷不忌,啥都敢吃,也是时尚的别样一种,至少,也可归纳在“英雄主义”范畴之中。
还回过头来说吃。《舌尖上的中国》能风靡全国,就是时尚与嘴馋关系的最好证明。正是时尚主义者几百上千年来的不懈追求,在饮食方面不断的发明创造,最终使各种菜系成为泱泱大观。我认识一位领导,热爱生活,爱好广泛,摄影、书法,无一不精,身着简约流畅,满面红光,声若洪钟,也是一位美食家。他说得好:别说到饭桌上控制不住食欲了,就连一看电视里播《舌尖上的中国》,我都受不了,馋得不行!
时尚和嘴馋,真是千丝万缕,像一对小情人,你含情,他脉脉,谁都离不开谁。吃得精,吃得细,是好事,养身怡神,但铺排浪费就和时尚不搭配了,也属时尚异种。如果当下提倡的“光盘”行动能成为时尚,并最终流行,该是一种最美丽的饮食风尚,利国利民,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