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小青
舞蹈题材的选择,是对整部作品的主题、立意、形式等最直接的定位。选材得当与否,是舞蹈创作前期最关键的因素,它对作品能否成功具有重要作用。那么,创作者该如何进行选材?选材又该有怎样的标准?唯我独有、出彩出新,永远是创作者追求的目标。
舞蹈选材的别致,能使其在众多作品中凸显个性,亦能让作品散发出一种异样的情怀,沁人心脾。以舞蹈《踏歌》为例,它选取了中国古典舞水袖的元素,但并没有沿用常规的水袖表现形式,而是别出心裁地以腰胯顺势扭摆,造成一种超乎寻常的“顺拐”舞步和舞姿,再加上表演者们自跳自唱,丰富了舞蹈的表现形式,出奇制胜。可见,舞蹈选题要在“新”字上下功夫。可以在常规题材和形式上出新,亦可寻找脱俗的新选题,最终达到“新颖别致”。
然而,选材的新颖别致不是随心所欲、信手拈来,它是对创作者专业能力和艺术才华的检阅。选材的过程,是创作者历经煎熬与矛盾的选择过程。在民族民间舞中,面对不同民族各自的历史和丰厚的舞蹈资源,如何从中撷取与提炼,尤为考验编创者的眼光和判断。
这就涉及另外一个问题,即舞蹈选材该以何种风格样式进行最终呈现?风格的取向,既可体现编导的创作意图和审美情趣,又可反映作品的时代特征与艺术特性。但是所谓风格亦非随意嫁接,它应是融汇舞蹈语言、各种创作元素,通过重新筛选、提炼与整合来表达舞蹈的思想内涵,从而形成的某种风格倾向和编导个性。而在现今的创作中,多有因标榜风格而忽视体察源流者,如有创作者在民族风格浓郁的作品中随意添加现代舞元素和动律,把一只傣家孔雀变成了一只跳着现代舞蹈的“另类”,孰不知这是对风格把握的误解、对民族风格的亵渎。
风格代表着“唯我独有”性,风格的标新立异并无可厚非,但需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处理好如下问题:
不应过分“自我”而偏离“现实”。很多人往往从自身角度出发,忽略了题材本身赋予的内涵。若为求创作的与众不同,与表达的主体相距甚远,则是对题材的不负责任。
忌惯性思维和“千人一面”。因创作中的急功近利,失去判断而“随大流”的现象常有。比如某段时间古典舞吃香,就蜂拥而上搞古典舞;三人舞题材较“稀缺”,一时间又都去创作三人舞……永远步别人的后尘,不用自己的眼睛审视和表现大千世界,则是没有思想的舞蹈编导。
选材要“因人而宜”。所谓“因人而宜”就是特定的作品需要最适合的表演者来呈现。不同的表演者具有不同的风格和特点,有的擅长跳民族民间舞,有的对现代舞造诣颇深,若不加区分轻易僭越,同样会失去其独特的艺术魅力。